雲南大姚地震救災資金被擠佔挪用4111萬元
央視國際 (2005年05月09日 17:41)
新華社北京5月9日電(記者張曉松)審計署日前發佈的2005年第1號審計結果公告顯示,雲南省大姚地震救災資金被擠佔挪用4111萬元。目前,違規問題已基本得到糾正,有關責任人分別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2003年,雲南大姚相繼發生了芮氏6.2級、6.1級地震。地震發生後,雲南省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共接收救災資金36662萬元。2004年,審計署對雲南省本級,楚雄州本級及所屬大姚縣、姚安縣、永仁縣、牟定縣、元謀縣,大理州本級及所屬賓川縣、祥雲縣,麗江市本級及所屬永勝縣、華坪縣,接收和安排的地震救災資金進行了審計。
審計發現,雲南省、州(市)、縣部分財政、民政、建設、教育、衛生等部門及鄉鎮政府存在擠佔挪用救災資金問題,共擠佔挪用救災資金4111萬元。如姚安草海農場統建點建設工程指揮部挪用1748萬元救災資金支付土地置換補償,賓川縣民政局挪用救災資金150萬元興建賓川縣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大樓,姚安縣衛生局、大姚縣趙家店衛生院分別挪用25萬元救災資金建設衛生院職工宿舍,牟定縣財政局、姚安縣財政局分別挪用救災資金565萬元、350萬元平衡2003年財政預算。
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還有:未及時下撥中央特大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費5174萬元;部分救災項目報災不實,獲取救災項目建設資金868萬元;大姚縣曇華松子園、姚安縣草海農場兩個縣級統建點的建設標準偏高,入住資格把關不嚴;少數基層幹部以權謀私,借機為自己和親友牟取高標準住房,或佔用救災資金。
審計結束後,審計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及時下達審計決定書,雲南省委、省政府及相關州縣高度重視,迅速採取措施,積極整改。目前,雲南大姚地震救災資金使用安排中的違規問題已基本得到糾正。恢復重建工作已進入收尾階段,滯留在各縣的救災款已下撥完畢,重災戶補助提高了1500元,高標準統建點的補助標準被調低。同時,楚雄州還追究了48人的責任,其中縣級領導9人寫出書面檢查,28名黨政幹部分別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大理州也對賓川縣民政局、教育局主要領導進行了責任追究。
責編:馬芳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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