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試解決制度缺陷 專家熱評股權分置試點啟動
央視國際 (2005年05月09日 10:34)
中國證券報消息 今天是節後第一個交易日,4家股權分置試點公司已經停牌。對於這項重大制度變革,曾經為之積極呼籲的業界專家持何種態度?記者昨日熱線聯絡了幾位專家。
“如果説2005年是中國證券市場的轉折之年,啟動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就是轉折的開始。”
“著眼于解決制度缺陷,而不是以減持、套現為目的,這是與過去歷次試點根本不同的地方。”燕京華僑大學校長華生這樣評價此次試點。
上海睿信投資公司董事長李振寧則進一步分析,過去是希望從證券市場套現去解決政府認為更加緊迫的問題,如社保等,其解決方案必然損害社會公眾投資者的利益。而此次試點的歷史背景、理論基礎、認識水平和出發點已經完全不同於以往。
李振寧説,儘管由於宏觀調控延遲了股權分置改革的實施,但這畢竟是中國證券市場發展史上為解決自身的基本制度缺陷做出的第一次嘗試。如果説2005年是中國證券市場的轉折之年,啟動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就是轉折的開始,這將成為中國證券史上劃時代的事件。
“儘快推出以績優大盤藍籌股為主的第二批試點企業,以提高樣本的代表性,弘揚價值投資理念。”
首期試點公司在眾多猜測中亮相,大家可能會總結其“選秀”標準。但既然是著眼于解決資本市場制度缺陷,是所有上市公司都要面臨的問題,那麼何謂標準?
華生説,如果規定試點標準,就表示夠標準的公司可以解決股權分置,而不夠標準的就不能解決,這跟整個改革的方向是不一致的。“試點不是選標兵,選模範,做試點不是對非流通股的優惠,不是説選上誰、誰就撈了一票。各類企業都要試,否則只選幾個好企業試點,其他企業都學不了,這樣反而是錯的。”“重要的是要有典型性和相當的普遍性,試點成功後具有推廣的價值。”
有關人士就曾明確表示,首期試點公司中各種類型控股的都有,幾家試點方案也可能都是不一樣的,這要由市場去評判、探索。但首期試點為了減少試點的不確定性和複雜性,可能會有條件,會把複雜情況剔除得比較多一些。比如要求過去三年連續盈利,無交易所公開譴責和證監會警告以上的違規行為;沒有大股東佔用,股份被質押、凍結的情況;沒有A股以外其他股份等。但他強調,這些是為了減少試點期間複雜性、減少不確定性的必要安排,就象研究問題時會把各種複雜情況抽象掉一樣。將來推開以後,各種情況的上市公司都要付諸改革。
華生説,選擇試點先易後難,並不是排斥其他人參加,而是為了保證試點啟動時的平穩,不會引起過多爭議。所以首期試點沒有硬性標準也會有所掌握,這些是題中應有之義。
對此,天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董事長林義相承認,試點啟動時可能對公司有些條件,這確實容易造成誤會,但股權分置肯定是所有公司都要面對的問題。
對於今天首期亮相的試點公司,李振寧説,有些好公司未能入選,特別是樣本中缺少有分量的大盤藍籌股,可能會降低其市場影響力。並建議“儘快推出以績優大盤藍籌股為主的第二批試點企業,以提高樣本的代表性,弘揚價值投資理念。”
“試點通知體現了保護投資者利益的原則;制度上的安排,使投機操縱的意願和可能性都較小。”
李振寧説,這種保護是通過制度安排進行的。流通股單獨表決的要求,使公眾投資者可以通過行使投票權維護自己的利益;引入券商作保薦人,實際是讓券商為上市公司改革預案所作出的承諾和預測提供擔保;券商與投資者緊密的關係,以及為公眾投資者行權提供便利的要求,有利於投資者表達意願等。
但資本市場的任何一次變革,可能都無法回避關於炒作這個命題的討論。華生承認,任何試點都可能存在一些內幕人士利用消息提前進行炒作,但如果解決股權分置只是先後的差異,是所有上市公司都要做的工作,這個事情本身投機操縱的意願和空間就很小;其次,市場經歷了前一段時間若干次的炒作後,炒作作用越來越小,今天試點公司名單一公佈就停牌,根本沒有炒作空間。
林義相進一步分析,如果非流通股股東想通過購買流通股參與股權分置分類表決,監管措施規定交易5%以上就要舉牌,這樣股價被抬起來,流通股就乾脆讓出股權了。但他強調,以後一定加強市場監管,杜絕非流通股東用別人的名義購買等行為。
“如果股權分置沒有解決到一定程度、市場還沒有形成牢固的補償的概念,在這之前實現‘新老劃斷’,實行新股全流通,對股市將是災難性的。”
在華生看來,管理層提出“新老劃斷”本身就是一個重大的進步。如何劃斷,才是對管理層真正的考驗,是測試管理層基本立場、基本態度的一個試金石。因為試點還沒有出來,現在劃斷條件還不成熟,但他認為,現在應該明確宣佈,試點期間股權分置的新股停發,直到條件成熟推出新股全流通發行,“不然試點沒試幾個,股權分置新股又上了一堆,解決的還沒有新冒出來的多,哪天才能解決完?”
對此,林義相持不同觀點,“我不願按照試點的邏輯來考慮有些問題,做多少家才算試點?”對於解決的還沒有新發的多,他認為這並不矛盾,“怕什麼呀,現在是要找到辦法,辦法找到以後放開不就行了。但是非流通股股東一定是要有讓步的,方案裏一定是要體現含權的。”
他認為,“如果股權分置沒有解決到一定程度、市場還沒有形成牢固的補償的概念,在這之前實現‘新老劃斷’,新股全流通發行對股市將是災難性的。”
李振寧説,只有股權分置改革樣本積累到一定數量,比如幾十家,投資者形成了老股含權預期、改革全面鋪開後,才有條件實行新股新辦法。對幾家試點後立即出新股新辦法的擔心是沒有根據的。
他還建議,為配合改革試點,一些原準備A+H發行的超級大盤股,可以暫緩發行A股,那些無關國民經濟全局的中小盤、甚至是重復建設的公司,更沒有理由繼續按股權分置發股票了。應當讓所有未發行公司,按全流通方式重報材料,待新老劃斷後再發。
責編:馬芳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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