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旅遊局:做好十一黃金周旅遊工作
央視國際 (2004年09月10日 13:56)
中國旅遊網消息:國家旅遊局“全國假日旅遊部際協調會議”日前發佈《關於認真做好2004年“十一”黃金周旅遊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的準備工作9月20日前要全部就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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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説,今年“十一”又逢國慶55週年,認真做好“十一”黃金周的各項準備工作,讓群眾度過一個歡樂、祥和、喜慶的黃金周,具有重要的政治意義。各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和有關部門、接待單位,要著力抓好各項工作,在實現“健康、安全、秩序、質量四統一”的目標方面邁出更大步子。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各相關部門都要認真總結本地區和本部門在協調組織黃金周工作特別是今年“五一”黃金周工作方面的經驗教訓,有針對性地加強薄弱環節建設,並注意研究新情況、新問題,進一步提高綜合協調和應急應變能力。
各相關行業和接待單位要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更加全面、週密地制定“十一”黃金周的總體工作方案,明確各項工作的責任單位、工作要求和工作進度。
各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的成員單位要按照分工,細化責任,恪盡職守,在認真履行本部門、本單位工作職責的同時,進一步增強主動配合和統籌協調意識,積極加強與相關部門及單位的協作配合。
通知要求,9月20日前,各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和有關接待單位的準備工作要全部就緒。
附:關於認真做好2004年“十一”黃金周旅遊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2004年“十一”旅遊黃金周即將到來,為做好“十一”黃金周旅遊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做好“十一”黃金周旅遊工作的重要性,及時召開本地區假日旅遊協調機構工作會議,全面部署有關工作。
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下,經各級政府和各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以及相關單位的不懈努力,假日旅遊步入了健康發展的軌道,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擁護。今年“十一”,又逢國慶55週年,認真做好“十一”黃金周的各項準備工作,讓廣大群眾度過一個歡樂、祥和、喜慶的黃金周,具有重要的政治意義。各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和有關部門、接待單位,要充分認識做好今年“十一”黃金周旅遊工作的重要性,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執政為民”、“以人為本”和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著力抓好各項工作,在實現“健康、安全、秩序、質量四統一”的目標方面邁出更大步子。
各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接此《通知》後,要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及時召開本地區假日旅遊協調機構工作會議,按照國務院確定的“精心組織、週密安排、落實責任、加強協調”的方針,全面啟動“十一”旅遊黃金周的各項準備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各相關部門都要認真總結本地區和本部門在協調組織黃金周工作特別是今年“五一”黃金周工作方面的經驗教訓,有針對性地加強薄弱環節建設,並注意研究新情況、新問題,進一步提高綜合協調和應急應變能力。各相關行業和接待單位要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繼續發揚不怕疲勞和連續作戰的好作風,更加全面、週密地制定“十一”黃金周的總體工作方案,明確各項工作的責任單位、工作要求和工作進度。各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的成員單位要按照分工,細化責任,恪盡職守,在認真履行本部門、本單位工作職責的同時,進一步增強主動配合和統籌協調意識,積極加強與相關部門及單位的協作配合。9月20日前,各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和有關接待單位的準備工作要全部就緒。
二、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深入紮實地開展旅遊安全大檢查,強化旅遊安全管理,消除旅遊安全隱患,認真做好應對公共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各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及其成員單位和各接待單位,要按照吳儀副總理在今年全國旅遊工作會議上提出的“安全是旅遊的生命線。旅遊、民航、鐵路、交通、衛生等部門都要負起責任。要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産的各項措施和責任制,對各種旅遊住宿、經營場所的防火防盜和防止食物中毒、旅遊車船和運輸工具的安全運行、各類特種容器裝備的安全,要經常檢查,切實排除安全隱患”的要求,把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將“安全第一”的方針貫穿于“十一”黃金周旅遊工作的始終。
要切實抓好應對各種公共突發事件的準備工作。各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的成員單位,要督導本系統各接待單位進一步完善應對公共突發事件的防控預案,一旦發現問題,立即啟動,在最快的時間和最小的範圍內予以控制,並嚴格履行報告制度。各地在“十一”黃金週期間舉辦的節慶及其他公眾聚集活動,要按照“誰主辦誰負責安全”的原則,責成主辦單位精心制定好活動方案和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預案,健全各項安全保衛措施,確保活動場所的設備設施符合安全要求,並在9月10日之前按相關規定報有關部門登記備案,其中重大聚集性活動的舉辦必須按有關規定嚴格審批。各類旅遊景區(點)要制定好應對遊客擁堵等突發性事件的工作預案,做好重點地段擴容、安全防護設施修繕以及旅遊高峰時段分流等工作。
要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安全生産工作的指示,進一步增強安全意識和觀念,切實抓好“十一”黃金週期間的各項安全防範與安全管理。9月20日前,各地假日旅遊協調機構要組織各類接待單位認真細緻地開展一次全面的旅遊安全大檢查。對汽車、遊船、輪渡、纜車等遊客運載工具,對攀岩、蹦極、探險、漂流、射擊等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旅遊項目和大型遊藝機等裝備,對容易發生火災、食物中毒以及群死群傷事故的大眾娛樂場所、餐館攤點等設施和場所,要進行重點檢查,切實排除各種安全隱患。各景區(點)、飯店和餐館等旅遊接待單位要特別做好供水、供電和食品衛生檢疫工作,嚴防火災、盜竊、爆炸和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道路交通事故一直是黃金周旅遊安全事故的主體。各地要在“十一”黃金周前開展旅遊安全大檢查,並將抓好旅遊交通設施的技術性能檢查以及對駕駛員的安全教育放在首要位置。各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要協調當地交通部門和公安機關,在9月20日前集中進行一次旅遊客運大檢查,嚴肅查處非法從事旅遊客運和車輛帶“病”運營、超載運營、超時運營等危及遊客安全的行為。旅行社在租用車輛時,必須選擇信譽好的車隊、技術性能合格的車輛和責任心強、技術過硬的駕駛員,並簽訂有關合同,明確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和處理賠償辦法。要強化對駕駛員和旅行社陪同人員的安全防範教育,並採取有效措施,約束司機的違章駕駛、疲勞駕駛等行為。對於容易發生旅遊行車事故的危險路段,要設立警示牌,及時清除交通障礙,必要時可採取非常規措施,確保旅遊行車安全。各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要督促當地的航空、鐵路、水運等管理部門和經營企業,進一步強化安全意識,確保“十一”黃金周旅遊客運萬無一失。
各旅遊城市和旅遊景區要嚴密防範和嚴厲打擊境內外各種敵對勢力的破壞活動,特別要密切注視、有效防範恐怖暴力案件的發生;要制定黃金週期間緊急救援工作預案,有關人員要24小時值班;發生重大旅遊安全事故後,要及時妥善處理,並按報告制度及時上報有關方面和全國假日辦。
三、整治和維護“十一”黃金周的旅遊市場秩序,努力提高旅遊服務質量,保障廣大旅遊者的正當權益。
整治和維護好旅遊市場秩序,切實保障廣大旅遊者的正當權益,是貫徹“以人為本”方針、確保黃金周旅遊健康有序運行的關鍵。各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要以規範和整治旅遊市場秩序、凈化“十一”黃金周旅遊市場為內容,組織當地旅遊、工商、公安、物價、質量技術監督等部門,在“十一”黃金周前和黃金週期間開展聯合行動,全面規範和整治旅遊市場秩序。
要堅決打擊非法經營旅行社業務,整治旅遊客運秩序,大力凈化旅遊景區(點)的遊覽環境;要嚴厲打擊旅遊購物欺詐行為,依法打擊非法從事導遊活動;要重點查處“黑社”、“黑店”、“黑車”和“黑導”等無證經營行為和私拿回扣、索要小費、強迫購物等不正之風,打擊非法“陪遊”、“伴遊”等醜惡現象;嚴厲打擊在機場、火車站、汽車站、城市廣場等遊客集散地爭奪地盤、拉搶遊客和敲詐勒索等欺行霸市行為。
要進一步規範旅行社經營和導遊服務行為。9月20日前,列入全國假日旅遊統計預報系統的重點旅遊城市的旅遊局,要專門召開一次轄區內主要旅行社負責人參加的動員大會,要求他們在充分認識做好“十一”黃金周旅遊工作重要意義的基礎上,進一步規範經營行為和導遊服務行為,切實加強對一線工作人員的管理,努力提高服務質量;並重申不準組團社和接待社之間因合同糾紛而扣留“人質”、特別是扣留旅遊者的紀律,要求他們嚴格遵守,如有違反,堅決嚴懲。
“十一”黃金周旅遊的主體是國內旅遊,但出國(境)旅遊也已日益成為消費熱點。隨著赴歐團隊旅遊在9月1日的啟動,今年“十一”黃金周的出國(境)旅遊將有更大的規模。各級公安、旅遊等部門要大力規範和整頓出國(境)旅遊市場秩序,嚴厲打擊不法分子利用出國(境)旅遊渠道進行非法偷渡的活動,嚴肅查處在這方面負有直接或連帶責任的出境遊組團社,進一步遏制“零負團費”等降低服務質量、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促進我國出國(境)旅遊市場的規範有序發展。如在境外發生旅遊安全等重大事故,領隊要及時向組團社及有關方面報告,有關組團社要立即向所在地的假日旅遊協調機構報告,省、自治區、直轄市和重點城市假日旅遊協調機構要立即向全國假日辦報告,以便儘快協調處理。
近年來,關於航班延誤的投訴在假日旅遊投訴中呈上升趨勢,今年“十一”黃金週期間,如出現因航班延誤造成旅客滯留的問題,民航企業要主動做好解釋、安置等服務工作,避免引發糾紛。
各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要認真抓好黃金週期間受理和處理旅遊投訴的工作。9月20日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重點旅遊城市和重點景區的假日旅遊協調機構要向社會公佈旅遊投訴電話。
四、認真做好假日旅遊統計預報和宣傳報道工作,保障各項具體工作環節的銜接和通暢,保證各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正常高效運轉。
列入全國假日旅遊統計預報系統的重點旅遊城市和重點旅遊景區,要繼續按照國家統計局、國家旅遊局聯合製定的黃金周統計制度和全國假日辦《關於開展2004年“十一”黃金周預報統計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要求,及時、準確地向全國假日辦報送有關統計信息,並向當地有關媒體發送有關信息,確保工作有條不紊、信息準確無誤。
要進一步重視和抓好“十一”黃金周旅遊的新聞宣傳工作。各地假日旅遊協調機構要與有關新聞媒體積極合作,加強以引導性為主的宣傳報道。各地要積極推出寓教于樂、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紅色旅遊、農業旅遊、工業旅遊等旅遊新産品和生態旅遊、民俗旅遊、體育旅遊、科教旅遊、休閒度假旅遊等大眾性旅遊項目,有效分流對傳統旅遊景區(點)的客流壓力;要積極做好對本地“十一”黃金周旅遊的組織準備、健康安全保障、旅遊新産品、旅遊市場秩序、旅遊接待單位的服務質量等方面的信息發佈和新聞報道,進一步提高本地區旅遊的知名度和吸引力,促進旅遊對經濟社會綜合拉動功能的進一步發揮。
“十一”黃金週期間,各級假日辦必須做到:責任具體落實到人,堅持24小時值班;對外公佈的投訴電話,保證24小時有人受理;各級假日辦與組成單位之間的通訊聯絡要保持暢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列入全國假日旅遊統計預報系統的各重點旅遊城市、旅遊景區假日辦與全國假日辦的通訊聯絡要保持暢通,確保黃金週期間出現的各種問題能夠及時有效地得到解決。
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列入全國假日旅遊統計預報系統的各重點旅遊城市、旅遊景區假日辦將貫徹本《通知》的情況,以及“十一”黃金週期間的值班電話、值班負責人及聯絡人員姓名、職務及聯絡方式,各級假日辦(或當地旅遊局質監所)的旅遊投訴電話及負責人、聯絡人姓名、職務,于9月20日前一併傳真報全國假日辦綜合服務中心(即國家旅遊局辦公室,電話:010-65201010,65122847;傳真:010-65201055)。
責編:閆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