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流失:一幢“半成品”樓被評估為150元
央視國際 (2004年02月23日 05:01)
中國青年報消息:2月11日,伴隨著一場沙塵暴,記者來到寧夏中衛市(原中衛縣)。此前,記者接到當地許多群眾的來電、來信,他們反映,原中衛縣城鄉建設開發公司(簡稱城建公司)在2003年改制期間,千萬元的國有資産流入個人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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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
城建公司成立於1984年,原為事業單位,1992年改為企業,為房地産開發三級企業。2001年2月26日,城建公司召開職工大會,根據《中衛縣關於深化企業改革有關問題的意見》表決同意改制為民營企業。
隨後,城建公司委託寧夏瑞恒資産評估公司對公司資産進行了評估,評估基準日為2001年9月30日。2001年11月2日,瑞恒公司出具資産評估報告並經縣國資局確認,資産評估結果為:城鄉開發公司資産總額1557.3萬元,負債總額1571.75萬元,凈資産為-14.45萬元。加上剝離鍋爐房等資産,實際剩餘的凈資産為-50.4萬元。
2003年6月2日,縣政府“企業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批准了公司的改制方案。然而,與前面評估結果不同的是,這次不但恢復了剝離資産,而且這家虧損企業變成了37萬多元的正資産企業。城建公司正式改制為民營企業———中衛恒嘉房地産開發公司。
據了解,早在1998年6月,城建公司的總資産就達2366萬元,利潤426萬元。在這幾年房地産市場日趨火熱的情況下,國有資産不僅沒有增值,反而瀕臨破産邊緣?在記者採訪中,中衛市許多幹部群眾對此表示懷疑。
當地財政局副局長王振遠接受了記者的採訪。他曾任國資局局長,在國資局合併到財政局後,又成為財政局的副局長,依然負責監管國有資産方面的工作。
王振遠參與了中衛縣很多企業的改制工作。他認為,城建公司的改制進行得比較規範。當時公司是邀請了正規的仲介機構———瑞恒資産評估公司進行了資産評估。國資局主要負責監督公司改制的方案是否合乎國家政策,步驟是否符合有關規定。至於資産評估當中是否出現大的漏洞,應該由仲介機構來承擔責任。
他還告訴記者,去年10月,由於一些群眾的反映,寧夏區國資委也曾經派一個調查小組來調查過城建公司的改制情況,但沒有發現大的問題,認為企業改制進行得比較成功,不存在大量國有資産流失的問題。
對於記者提出的《資産評估報告》中的一些疑點,王局長説,時間已經較長,記不清了。他帶領記者到中衛恒嘉房地産公司了解具體情況。公司總經理不在,負責賬目的財務人員接待了記者。
一幢半截樓僅值150元?
記者在《資産評估報告》的“半成品”明細表中發現,美利新村6號住宅樓(6層60套房,建築面積5684平方米)的評估價值只有150元。
對此,公司財務人員解釋説,資産評估時該樓還沒有動工,只花了150元的簽證費。記者在當地建築質量檢查站查閱了該樓的施工檔案,發現該樓開工的時間為2001年6月8日,竣工的時間為2002年7月19日。也就是説,在2001年11月進行資産評估時,該樓已經施工4個多月。
知情人透露,哪怕是一堆沙子,也值150元,何況是半截樓房。該樓于2002年竣工後,60套商品房很快銷售一空,平均每平方米的售價就達800元左右。
類似的例子還有:槐樹南巷商住樓,建築面積780平方米,2001年7月15日開工,同年12月7日竣工,當時只評估了1000元。
美利新村8號住宅樓,為5層20套住房,建築面積2728平方米,2001年7月19日開工,2002年7月17日竣工,當時只評估了2200元。
美利新村9號商住樓,建築面積1634平方米,2001年7月5日開工,2002年7月17日竣工,當時只評估了21.2萬元。
銀川市的一位評估專家告訴記者,對半成品樓房進行評估時,不僅要將土地成本、拆遷費、建築材料費等全計算進去,而且必須參照評估時土地、建築材料的升值情況,對其進行評估。
破綻百齣的《資産評估報告》
《資産評估報告》在“應付賬款”中,列有1999年城建公司所欠施工單位的利息一項,總額為213.92萬元。
公司財務人員解釋説,這是1995年以前蓋商城商品樓時,拖欠8家建築企業的施工款利息,一直“賴”著沒給人家。
然而,根據記者調查,這些被拖欠的建築企業卻説“承建商城的工程款已全部付清”、“與城建公司無債務關係”。與此同時,記者了解到,這筆錢目前仍“賴”在城建公司。
另外,《資産評估報告》在“應付賬款”中列有欠“雍全義”40.1萬元的一筆款項。
知情人説,40.1萬元的資金是城建公司轉讓東門外一塊7畝多的土地給雍全義(供其搞樓房開發)而收回的土地轉讓費,這在1999年的審計報告中早已確認。資産評估時不僅沒將其作為利潤,反倒變成了“外欠賬”。面對這筆所謂“外欠賬”,王振遠副局長和公司財務人員當著記者的面,承認“這筆賬記得有問題,應該作為收入記賬才對”。由此證實,該款項被列入“應付賬款”後,一減一增,又讓國有資産漏掉了80.2萬元。
《資産評估報告》在“應付賬款”中列有欠縣財政“借款利息”57.45萬元一筆款項。
就此,記者採訪了當地財政局。主持工作的一位副局長在查閱了賬冊之後説,城建公司不欠財政局的利息。城建公司財務人員解釋説:“這筆賬記錯了。本來應該是欠職工集資款的利息,卻記成了欠財政局的。”
知情人透露,公司改制時既不欠財政局的利息,也不欠職工的集資款利息,那幾年的集資款利息都已發放給了職工。記者看到的城建公司職工從1996年至1998年領取集資利息的花名冊,也證實了知情人的説法。
新增資産為何沒評估
值得注意的是,《資産評估報告》中早已明確:“本評估報告的有效期為一年,自2001年9月30日(即基準日),至2002年9月30日前有效。”也就是説,如果企業在其失效後改制,就得重新進行資産評估,否則改制就是非法的。
縣企改領導小組下發文件的時間是2003年的6月2日,當時,評估報告已失效8個月。
對此,寧夏國資委在調查報告中寫道:,對於評估報告的時效性問題,中衛縣政府及有關部門認為,主要是因為在研究、決定、批復過程中,調查落實有關人員反映的問題等而拖延了時間,使批復下達時間略超過了資産評估報告有效使用期。
然而,從評估基準日2001年9月30日計算起,至2003年6月初已有20個月,這期間城建公司的資産已發生了很大變化。資産評估時的許多“半成品”在一年甚至幾個月內即告竣工,銷售情況良好。那麼,新産生的利潤去了哪?
試舉記者親眼所見的幾例樓盤———
槐樹南巷一棟營業樓(2層10套)和一棟住宅樓(5層25套),建築面積3000多平方米,至2001年12月時基本賣完,銷售額大約在400萬元左右。
美利新村6號住宅樓(6層60套住房)、7號住宅樓(5層20套住房)、8號住宅樓(6層24套住房),建築面積近11000平方米,至2002年12月時基本賣完,銷售額約在800萬元左右。
美利新村9號商業樓(2層14套營業房),建築面積1634平方米,至改制時已經賣完,銷售額大約在400萬元左右。
僅以上6棟樓房,銷售額大約就有1600萬元。據知情人士透露,因為建築成本較低,利潤率很高,僅此樓盤所得純利潤少説也有三四百萬元。可見,在資産評估報告失效之後,不對該企業重新進行資産評估,無疑是讓這三四百萬元國有資産白白流失。
此外,在城建公司改制的資産評估過程中,還存在對該公司下屬的天河建築公司的資産以及城建公司在商城的100個營業房的房租收入等漏評的現象。
有知情人士説,這些還只是“冰山一角”。在這次改制中,國有資産究竟流失了多少,大概只有國家權威機關才能查得清。(吳海鴻 周崇華)
責編:李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