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0家銀行本月25日起開辦個人人民幣業務
央視國際 (2004年02月09日 20:49)
新華網香港2月9日電 香港人民幣清算行——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9日宣佈,從2月25日開始,為40家參加辦理個人人民幣業務的香港銀行提供存款、兌換和匯款清算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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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銀香港總裁和廣北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人民幣銀行卡的清算服務時間安排,將待中國銀聯與中銀香港的清算網絡安排完成後公佈。
為便利內地與香港之間的經貿和人員往來,引導在港人民幣有序回流,經國務院批准,香港銀行將可在港辦理人民幣存款、兌換、銀行卡和匯款四項個人人民幣業務。去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授權中銀香港為香港銀行辦理個人人民幣業務的清算行。
據介紹,在人民幣存款服務方面,參加行可為持有香港身份證的個人客戶開立存款戶口,存款可以以港幣兌換人民幣或以人民幣存入,清算行付給參加行的利率為0.865%(中國人民銀行提供給清算行的存款利率為0.99%)。
在兌換服務方面,參加辦理個人人民幣業務的香港銀行可為個人客戶提供人民幣和港幣雙向兌換。通過存款賬戶的兌換每天不超過等值2萬元人民幣,現鈔兌換每人每次不超過等值6000元人民幣。此外,參加行還可向香港指定商戶提供人民幣兌港幣的單向兌換服務。在匯款服務方面,參加行可為個人客戶提供匯款服務,但匯款人和收款人姓名須相同,且須將款項匯入其本人在內地銀行的賬戶,每人每天匯款總額不超過5萬元人民幣。同時,參加行可為客戶從內地銀行未提用部分的匯款金額匯回香港。
和廣北表示,中銀香港將為香港銀行在港辦理個人人民幣業務提供公平、及時、準確和專業的人民幣清算服務,採用簡單收費結構和合理價格,提供公開、透明的利率和匯率報價機制,確保人民幣清算業務有效運作,並會隨著香港市場個人人民幣業務發展,不斷完善和提升清算功能。香港銀行界人士表示,香港銀行即將辦理個人人民幣業務,是香港和內地金融合作的新階段,為香港銀行業開闢了新的業務發展領域,有助於加強香港銀行的國際競爭能力和提升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劉詩平)
責編: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