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國有産權轉讓 防止國有資産流失
央視國際 (2004年02月08日 09:43)
新華社消息:一段時間以來,由於種種原因,個別地方在國有産權轉讓工作中,存在暗箱操作、私相授受、變相侵吞國有資産的現象,造成了國有資産大量流失,社會公平受損,同時也影響了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入進行。各地各部門應根據國資委、財政部近日頒布的《企業國有産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規範國有産權轉讓行為,促進國有産權有序流轉,加強對國有産權交易的監督管理,以防止國有資産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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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完善市場體系,規範市場秩序”“要依法保護各類産權,健全産權交易規則和監管制度,推動産權有序流轉”。這些指導思想在《辦法》中得到了體現。在實際工作中,必須針對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調整的步伐明顯加快、國有企業重組改制中涉及轉讓企業國有産權的行為日益增多等情況,嚴格執行《辦法》,推進國有企業規範改制,促進國有産權有序流轉。
規範國有産權流轉是防止國有資産流失的前提和保障。實現國有産權的有序流轉,就要強調國有産權交易的公開、公正和公平,必須納入産權交易市場進行。過去進行國有産權轉讓多是採取協議轉讓方式,由轉讓方尋找、選擇受讓方,通過一對一的談判確定轉讓價格。實踐證明,場外交易存在不透明、不公開的弊端,缺乏有效監管,容易産生不規範、不公正的現象,難免暗箱操作、私相授受、低估賤賣等現象。根據《辦法》,企業國有産權交易必須到交易市場進行,公開披露轉讓信息,廣泛徵集受讓方,進行公開競價交易。
實現國有産權的有序流轉,要強調轉讓程序。在操作中必須依據《辦法》,從國有産權轉讓的決策、行為審批、清産核資、審計、資産評估等基礎工作,到轉讓信息的披露、受讓方的選擇、價款支付、交易鑒證等産權交易涉及的各個關鍵環節,從程序上進行規範,通過統一規範的程序約束,來實現國有産權的規範交易。
實現國有産權的有序流轉,還要明確責任。企業國有産權轉讓涉及到國家、企業和職工個人的利益,決不能草率行事。轉讓方、轉讓標的企業和受讓方一旦違反《辦法》規定的,國有資産監督管理機構或者企業國有産權轉讓相關批准機構應當要求轉讓方終止産權轉讓活動,必要時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確認轉讓行為無效。
此外,實現國有産權的有序流轉,還要注意保護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這也是轉讓國有産權過程中需要著力做好的關鍵環節。未按照規定妥善安置職工、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將受到相應的責任追究。在國有獨資企業的産權轉讓中,如果涉及職工的合法權益,應聽取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對職工安置等事項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堅決杜絕未按規定妥善安置職工、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行為。(完)
責編:曉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