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國有企業法人代表離任要進行經濟審核
央視國際 (2004年01月09日 15:53)
新華社北京1月9日電(記者王文韜)北京市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熊大新9日説,為維護國有資産安全,今年北京市要在所出資企業全面實行企業法定代表人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制訂企業負責人過錯責任追究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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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熊大新介紹,北京市國資委將新組建2至3個監事會辦事處,新增派出監事會的監管企業6至9家,並完成首次檢查。同時,選擇一些企業進行財務總監委派試點,派出的財務總監對出資人負責,對企業的重大資金事項由財務總監與企業總經理實行聯合簽署,加強對重大事項和重大資金運用的監督。在所出資企業全面實行企業法定代表人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制訂企業負責人過錯責任追究處理辦法。
熊大新頗有感觸地説:“企業的負責人想搞好一個企業很難,但要搞垮一個企業是很容易的。”他説,北京市國資委日前通過調查發現,一些企業負責人存在清理債務力度不大、“熱衷”投資、盲目對外擔保的現象。因此,北京市國資委今年將加強清理債務、清理欠稅和清理擔保三項工作,其中把加強清理對外擔保的工作作為重點。
責編:楊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