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聚焦]中央企業負責人考核暫行辦法出臺
央視國際 (2003年11月27日 12:24)
CCTV.com消息(財經報道):我國國有資産監管的重要法規——《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今天出臺,請看我臺記者的報道。請看視頻
國資委出臺《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
記者現場:這裡是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就在今天,《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在這裡出臺,這標誌著國資委將開始以出資人的身份對中央企業負責人進行業績考核。
在業績考核局我們看到了新出臺的考核辦法,對中央企業負責人考核的指標主要包括年度基本指標和任期基本指標,其中年度指標包括年度利潤總額和凈資産收益率;任期指標包括國有資産保值增值率和三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
國資委業績考核局局長李壽生:現在的指標最核心的一點是要體現出資人對資本經營效率和對資本經營回報的關心。那麼對企業的經營,具體的經營,那是由經營者按照市場的需求、按照市場的情況來自主決定的。出資人並不干涉企業的自主經營,所以這和計劃經濟體制下的考核和(市場經濟改革中的)過渡時期承包經營制的考核是有著本質的不同的。
李壽生介紹説,國資委一成立,業績考核局就開始著手對這一考核辦法的起草和制定。在近五個多月的時間裏,他們先後對189家中央企業進行了廣泛的調查研究,既學習了很多中央企業運用市場化辦法對企業內部進行考核的典範做法,也認真總結了國有企業多年來有關業績考核的歷程,同時也借鑒了國外市場經濟國家的合理經驗。他們經過六易其稿 ,最終形成了今天的考核辦法。這些考核指標可以説集中反映了出資人最關心的問題。
《辦法》的最大特點:考核與獎懲緊密挂鉤
李壽生告訴我們,這套考核辦法最大的特點就是與獎懲緊密挂鉤。各個中央企業的負責人根據企業和自己的實際情況提出經營目標後,國資委就要按年度和任期兩種方式進行考核,如果負責人完成經營目標,可拿到年度薪酬獎勵和任期中長期激勵,如果目標完成不了,就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扣減或延期薪酬,甚至對其不再任命、續聘。
同時,在考核對象中我們還注意到了國資委所考核的不僅是中央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還有副總經理、副董事長、總會計師,甚至還包括紀委書記。
記者:怎麼還有涉及紀委書記呢?
國資委業績考核局局長李壽生:因為企業負責人的班子,既包括行政班子也包括黨委班子。一個企業的經營業績,是企業整體班子共同努力的結果。所以這次考核的對象,也是以企業班子為對象,來進行的整體考核。
中央企業的負責人對考核充滿信心
記者現場:這裡是中石油集團公司,國資委出臺的業績考核辦法,就是要對象中石油這樣的中央企業的負責人進行考核。
在這裡我們遇到了負責人事工作的副總經理鄭虎,對下屬單位的幹部考核他有不少經驗和心得,而國資委這次出臺的考核辦法,對於鄭虎來説,意味著他將年年“備大考”。可他卻信心百倍,並對考核辦法提出了自己的理解: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鄭虎:它(考核辦法)不僅使企業有了強的約束,強的激勵,而且我倒覺得,它對於長期的從長遠的這種改革培養一批職業經理人將會起到很好的作用,將把經理人市場化,逐步打下很好的基礎。
鄭虎告訴我們,象中石油這樣的中央直屬企業,過去是由國家的好幾個部門分別管理,他們的工資制度一直沿用了國家機關的工資標準,雖然每年也進行考核,但是這些考核的力度還不夠,沒有與獎懲相配套。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鄭虎:如果沒有這個考核辦法,我想還是像過去一樣,就是等於出資人不到位。我覺得這確實是一種突破,激勵企業領導人對國家資産更加有責任感。
我們從採訪其他中央企業的負責人中了解到,他們有著和鄭虎一樣的感受:國有企業在改革、發展中暴露出來的主要的問題就是經營效率不高,而其中的重要原因就在於國有企業負責人的經營責任沒有真正落實。
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企劃部主任巨建國:現在要説我們國有企業跟外企比的話,從形式上來比什麼都有,那為什麼現在我們國有企業的效率還這麼低呢?就是我們國有企業現在缺一套業績考核體系,也就是説缺一套動力機制。
專家:《辦法》進一步完善了國有資産監管體制
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所長呂政:出臺這個考核辦法等於是所有者行使所有者的職權,因為經營者是受所有者的委託和代理來進行管理國有資産的,這樣就進一步硬化對經營者的這種約束機制,防止國有資産的流失,另外它也是所有者對經營者,通過業績的考核,對經營者的薪酬以及獎懲提供一個客觀的依據,所以這種考核指標的出臺,將使我們國有資産監管體制進一步完善。
呂政教授長期關注我國國有企業的改革和發展,他認為這項考核制度的出臺不僅是一種制度創新,而且為國有企業提高經營效率,提高核心競爭能力提供有力保障。在資本社會化的條件下,這樣的考核體系適應了市場經濟競爭機制的要求。同時呂政也指出,正因為這套考核辦法是一種創新,所以目前還具有起步性和過渡性。
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所長呂政:比如説,(指標中)扣除客觀因素對增值保值的影響,有可能經營者要對所有者進行討價還價這些客觀因素,應當包括哪些方面,可能有很多彈性。對主營業務的增長也需要很多地方的完善,因為經濟增長是有週期的,有許多不確定的因素,這裡面也許多客觀的因素,也有經營者主觀的因素。
呂政認為,考核辦法出臺的意義不是在於本身指標的完整性,而是在於考核體系如果堅持做下去的話,會使國企的每個層面都發生變化和作用。過去我們國家是由幾個部門共同下發文件,一遇到問題就有可能堅持不下去,而現在由國資委真正行使出資人的職責來考核國有企業的經營者,就會使考核辦法在操作實施的過程中逐步完善。
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所長呂政:在傳統的國有資産管理體制中,和在轉軌的過程中,對國有企業經營者的約束實際上是軟的,沒有解決這個問題,而這個考核體系指標的出臺和實施,它實際上是硬化了對企業經營者的約束機制。
國資委業績考核局局長李壽生:為了保證考核指標的真實性,我們在指標的選擇上重點的選擇是會計指標,每個企業的會計指標都要經過仲介機構進行嚴格的審計,同時也要經過國資委財務部門的復核。為了保證我們信息的準確性和真實性。我們在《辦法》中還涉及了違背會計法,弄虛作假的一些否決和部分否決的條款。
據了解,從明年1月1日開始,這套考核辦法將在國資委所監管的189家中央企業中全面實施。而像中央企業領導人年薪制等很多後續配套的辦法和細則也會隨之出臺。
人格化、數字化——中央企業負責人解讀《業績考核辦法》
在談到國資委今天頒布的《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時,一些國有企業的負責人説:人格化、數字化是該《辦法》的最大特點。
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總經理孫文傑:所謂一個人格化就是説我們的工作要向國資委負責,因為它是我們國家出資人的代表,相當人格化、相當明晰。數字化就是一定要考核的數據,主要就是(國有)資産的保值、增值。由於我們和國資委簽訂的具有法律意義的這麼一個責任狀,所以我們也可以把這種壓力層層傳遞給我們下邊廣大的經營者和生産者,這個責任是法律責任,真正從現在開始從上而下的落實下去,對於我們這些企業的改革和發展是相當大的動力。
此外,一些企業的負責人還表示,制定這樣一個獎懲分明的責任制度,比單純的獎勵或懲罰機制,更能激發國有企業負責人的進取精神。
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總經理孫文傑:這個考核辦法的一個很深的含義就是激勵約束要同步進行,我們##正是想利用這個辦法使得所有的經營者都樹立起一個無功便是過的一個思想。大家要去共同努力,一定不能耗費我們國有企業這樣龐大的機會成本。
專家認為:考核辦法將推動國有企業儘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對今天出臺的《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有關專家給予了較高評價,一致認為這個考核辦法對於強化國有企業負責人的責任意識、提高國有資産的經營效益、促進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將會起到有力的推動作用。
專家指出,在過去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裏,國家對國有企業的考核和監管是不到位、不科學的,有時甚至是缺失的,在許多地方,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的好壞與他們的切身利益並不密切相關,因而國有資産的保值增值也沒有成為他們最大的追求。
出臺這個考核辦法等於是行使所有者的職權,因為經營者是受所有者的委託和代理來進行管理國有資産的,這樣就進一步硬化對經營者的這種約束機制,防止國有資産的流失,另外它也是所有者對經營者通過業績的考核,對經營者的薪酬以及獎懲提供一個客觀的依據。所以這種考核指標的出臺,將使我們國有資産監管體制進一步完善。
專家們分析指出,新出臺的這個考核辦法,特別注重了對一些具體的財務指標的考核,如利潤率、凈資産收益率、國有資産保值增值率、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等,因而更接近國際上通行的對企業的考核方法,這對國有企業儘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不斷增強企業的持續發展能力是至關重要的。
這種考核辦法出來以後,我想它對企業是一個導航的標誌,會使企業更嚴格、更好地實現股東投資回報這樣一個目標,而且由於這樣一個考核是跟激勵機制的改善、治理結構的改善相結合,它會促使我們企業領導人更重視現代企業制度的建設,把它搞得更好。
專家們同時指出,在當前情況下,出臺這個考核辦法是非常必要的,但從長遠看,還必須同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完善有機地結合起來。
這個考核工作要進一步做好,必須和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結合起來,必須讓公司包括國有公司的董事會在這方面承擔更大地責任。
[新聞背景]對國有企業負責人進行業績考核勢在必行
有關專家認為,出臺這個考核辦法,主要是針對企業負責人普遍存在的“任期沒有目標,考核缺乏標準,考核與獎懲不挂鉤”等問題。
據調查,現有中央企業的負責人大都沒有明確的任期規定和具體的任期目標,幹好幹壞並沒有多大區別;同時對中央企業負責人的考核也缺乏標準,沒有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各個企業的個性化特徵以及企業負責人的實際特點進行有針對性的考核評價,考核辦法相對單一,很多時候主要是通過民主測評和個別談話的方式進行的,定性評價多,定量分析少,缺乏個性和可比性;另外,更重要的是考核結果與幹部的獎懲不挂鉤,激勵機制與約束機制不對稱。所有這些都表明,建立國有資産經營業績考核制度勢在必行。
責編: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