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艾滋病病毒藥品獲免徵增值稅待遇
央視國際 (2003年11月12日 20:11)
新華社北京11月12日電 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發出通知,對抗艾滋病病毒藥品免徵增值稅。此舉旨在有效阻斷艾滋病病毒的傳播,推進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順利開展。
通知説,自2002年1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免徵進口抗艾滋病病毒藥品的進口環節及國內流通環節的增值稅。自2003年7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對國內定點生産企業生産的國産抗艾滋病病毒藥品免徵生産環節和流通環節增值稅。
通知要求,抗艾滋病病毒藥品的生産企業和流通企業對於免稅藥品和徵稅藥品應分別核算,不分別核算的不得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還公佈了享受免稅政策的進口抗艾滋病病毒藥物名錄、國産抗艾滋病病毒藥品定點生産企業及藥品品種清單。(記者李柯勇)
責編:揚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