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式基金需備足款項應對贖回
央視國際 (2003年10月29日 08:42)
新華網消息:在我國證券市場上已經存有33只開放式基金,開放式基金也逐漸成為老百姓所熟悉的一種投資工具。但對開放式基金管理人來説,最擔心的莫過於基金持有人大量贖回基金。一旦這種情況發生,這就要求基金管理者在短時間內必須要有足夠的資金應對贖回。
在今年第二季度,我國幾乎所有的開放式基金就遭遇了“贖回熱潮”,被贖回資金達89億元之巨。為此,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開放式基金應當保持足夠的現金或者政府債券,以備支付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贖回款項。基金財産中應當保持的現金或者政府債券的具體比例,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
在這部法律審議時,能否為開放式基金申請短期融資曾是爭議的焦點,考慮到分歧較大,證券投資基金法中對此沒有作出明確規定,既沒有給予肯定,也沒有予以否定。這意味著今後還可以對此問題作進一步探索試驗。(記者王雷鳴、張旭東、鄒聲文)
責編:劉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