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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予基金持有人更多的“説話權”

央視國際 (2003年10月28日 15:44)

  CCTV.com消息(15:00新聞):《證券投資基金法》今天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在這部法律中,有關維護基金持有人權益的條款尤為引人關注,賦予了基金持有人更多的“説話權”。

  這次出臺的《證券投資基金法》中,在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法律保護方面,增加了訴訟的規定。規定指出:基金份額持有人有權對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份額發售機構損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提起訴訟。同時,還規定,如果基金持有人需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他們持有的比例必須至少達到基金總額的50%,而原來這個比例為30%。

責編:魏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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