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基金法》未涉開放基金短期融資
央視國際 (2003年10月24日 09:44)
CCTV.com消息(9:00新聞):記者從中國證監會了解到,在昨天提請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的《證券投資基金法》(草案)中,未對開放式基金申請短期融資作出規定。
審議中,一種意見同意為開放式基金申請短期融資,只要對融資的額度、期限、用途等做出嚴格限制,可以避免銀行資金進入證券市場的,不會對銀行資金造成風險;反對者則認為應當防止基金公司利用融資進行非審慎經營行為,防止銀行資金進入證券市場,引發系統性風險。
業內人士指出,目前,對於基金管理公司自身來説,是否通過向銀行融資來解決贖回款項的支付問題,並不是他們面臨的需要迫切解決的問題。因此,在昨天的審議中,刪去了相關規定。
責編: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