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非典”深圳發佈新規定餐飲業可緩交稅費
央視國際 (2003年05月06日 09:49)
中華工商時報消息 為減輕“非典”對服務性企業經營造成的影響,支持酒店、餐飲等旅遊服務性企業的正常經營,深圳市政府日前發佈《關於幫助酒店餐飲等旅遊服務性企業經營性困難的若干措施》。
據報道,根據這些措施,自5月1日起,對深圳營業性酒店、商業性旅遊景點、飲食業企業、商業零售企業,暫緩或減半徵收以下行政事業性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經市環保部門批准,允許緩交排污費,不徵收滯納金,緩交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市衛生防疫部門減半收取餐具衛生監測費、酒店客房檢測費、空氣抽檢費和桑拿中心環境檢驗費,對符合條件的商業零售企業免收商品抽檢費。
同時自5月1日起,降低消毒收費標準,減免大型商業性旅遊景區3個月的土地使用費;自4月1日起,分月對全市星級酒店、大型商業性旅遊景點、大型飲食企業給予用電補貼;對旅行社實行特別臨時補貼。
針對經營特別困難的營業性酒店、商業性旅遊景點、旅行社及飲食業企業,深圳規定其可按程序向稅務部門申請緩交稅款。
責編:范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