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飛機將上天有門 新飛行管制條例5月實施
央視國際 (2003年01月14日 09:20)
北京青年報消息:私人飛機上天有門了。《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昨天頒布,將於2003年5月1日起施行。作為條例規定的通用航空活動的一種,我國公民駕私人飛機上天成為可能。
新頒布的《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五月一日起實施
國家空管委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在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説,根據《條例》,不管航空器屬於國家還是個人,只要從事通用航空飛行,都適合本條例。因此,過去一直沒有明確規定的私人飛機上天的手續審批問題在條例中得到解決,今後,個人可以和單位一樣,向空管部門提出私人飛機的飛行申請。而且,包括私人飛機申請上天在內,所有通用航空活動的審批手續都大為簡化。
據了解,原來通用航空器使用空域是“一事一報”,審批手續繁雜。《條例》實施後,可一次申請劃設臨時空域,長期使用,最長時間可達一年,大大方便了上天的審批手續。
此外,批復時間大大縮短。原來要求在飛行任務一週前提出申請,現在改為普通任務只需在飛行前一天15時提出申請即可,空管部門最遲在前一天21時就給出批復意見。而遇到救護、搶險救災等緊急任務時,還可在飛行前1小時提出申請,空管部門會在飛行前15分鐘作出批復。批復時間的縮短,大大方便了私人飛機的上天飛行。
私人飛機上天六小時批復
昨天,讓一些人望眼欲穿的《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正式出臺。這個將於2003年5月1日實行的條例,能讓我國公民的“私人飛機上天夢”夢想成真嗎?
昨天記者就此專訪了國務院、中央軍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員會辦公室有關負責人。
記者:私人飛機申請上天飛行是否適用本條例?
負責人: 本《條例》所稱通用航空,是指除軍事、警務、海關緝私飛行和公共航空運輸飛行以外的航空活動。根據《條例》,不管航空器屬於國家還是個人,只要從事通用航空飛行,都適合本條例。
記者:《條例》實行後,與原來相比,私人飛機上天飛行在哪些方面變得方便了?
負責人:首先,私人飛機上天有“門”了。原來,私人飛機是否能夠上天,並沒有明確規定,也找不到申請和審批部門,是“上天無門”,現在《條例》明確規定個人可以作為使用空域的主體,向空管部門提出申請,私人飛機上天有門了。
其次,簡化空域使用手續。原來通用航空器使用空域是“一事一報”,審批手續繁雜。《條例》實施後,可一次申請劃設臨時空域,長期使用,最長時間可達一年,大大方便了上天的審批手續。
第三,批復時間大大縮短。原來要求在飛行任務一週前提出申請,現在改為普通任務只需在飛行前一天15時提出申請即可,空管部門最遲在前一天21時就給出批復意見。而遇到救護、搶險救災等緊急任務時,還可在飛行前1小時提出申請,空管部門會在飛行前15分鐘作出批復。批復時間的縮短,大大方便了私人飛機的上天飛行。
第四,飛機放飛方式靈活。飛機升空條件是否符合放飛標準,飛機是否升空,變管制部門説了算為機長説了算。原來,飛機是否能升空,一般由空管部門説了算,《條例》實施後,根據國際慣例,改由機長決定, 靈活性增強了。
記者:私人飛機從購買到最終飛上藍天,需要經過哪些手續?
負責人:私人飛機想上天,首先需要民航總局核發的飛機適航許可證。其次,飛行人員必須經過嚴格培訓,取得有關部門核發的飛行駕照。如果飛機用於經營性活動,還需到工商部門註冊,如果從事航空體育活動,還需到體育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手續。第三,向空管部門申請升空和飛行。《條例》實施後,作為其中的三大環節之一,私人飛機上天,無疑大大簡化了。
記者:《條例》對為私人飛機提供空中保障的收費是如何規定的?
負責人:為改變過去通用航空空中保障收費中亂收費、重復收費、收費依據不一等現象,《條例》規定,通用航空飛行保障收費標準,按照國家有關機場收費標準執行。
記者:目前,北京是否存在空中禁飛區?
負責人:只要不屬於條例十四條規定的五種情況,絕大多數空域私人飛機都可以申請使用。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凡設有空中禁飛的空域,任何航空器未經批准不得入內,這也是各國為保障國家安全的通行慣例。目前,在北京,空中禁飛區為以天安門為中心,由若干經緯點連線構成的空中區域。
記者:我國是否有放開低空空域的打算?
負責人:低空空域放開對於法規的制定、空管人員的素質、國家對空管設施的投入以及國家面臨的安全環境等,都提出了很高要求,因此,目前我國實行低空空域開放條件尚不成熟,還有待進一步研究。(曾偉)
責編:水晶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