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將定期組織低保戶參加公益性社區服務勞動
央視國際 (2002年12月14日 15:08)
新華社西安12月14日專電:西安市近日作出規定,凡在就業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尚未就業的低保戶,每月要參加4-8小時的公益性社區服務勞動。
西安市民政局發出的通知説,根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的規定,凡西安市在就業年齡內有勞動能力但尚未就業的城市居民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間,每月要參加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居委會等組織的4-8小時公益性社區服務勞動。各區縣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辦法,組織安排好低保對象參加公益性社區服務勞動工作。
西安市民政局低保處有關人員解釋説,西安市目前約有16萬低保戶,如果能很好地發揮其中沒有工作者的勞動能力,無疑會産生巨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完)
責編:復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