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委:重要商品服務價格成本監審暫行辦法
央視國際 (2002年12月06日 13:25)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五日電:中國國家計委日前制訂併發布《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成本監審暫行辦法》。該辦法計三十條,將於明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國家計委官員稱,制訂《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成本監審暫行辦法》,旨在規範成本監審行為,提高價格決策的科學性和透明度。本辦法所稱重要商品和服務,具體範圍包括:列入中央政府定價目錄中的商品和服務、列入地方政府定價目錄中的商品服務,以及依法採取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商品和服務。
辦法規定,價格成本應依據同種商品或服務的所有經營者持續、正常的生産經營活動過程中發生的,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成本(費用)數據進行核算。經營者非持續、非正常生産經營活動造成的不合理費用,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費用,法律、法規和規章明確不得計入成本的費用,以及經營者在經營活動過程中發生的其他不合理費用,不得列入價格成本。
辦法還涉及成本監審等方面,稱列入成本監審目錄的商品和服務,未經審核經營者的成本或未經核算價格成本的,不得制定或調整價格;成本監審機構及其人員不得將依法獲得的經營者成本(費用)資料和其他資料,用於成本監審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不得洩露經營者的商業秘密等內容。
責編:范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