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下崗再就業扶持新政策 四類人可享受
央視國際 (2002年11月29日 16:58)
新華社北京11月29日電 從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獲悉,根據國家最新規定,我國國企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可享受一系列新的扶持政策。
凡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建築業、娛樂業、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限制行業外,3年內可免徵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所得稅,免交有關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具體包括:工商部門收取的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費、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集貿市場管理費、經濟合同鑒證費、經濟合同示範文本工本費;稅務部門收取的稅務登記證工本費;衛生部門收取的民辦醫療機構管理費、衛生監測費、衛生質量檢驗費、預防性體檢費、預防接種勞務費、衛生許可證工本費;民政部門收取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費;勞動保障部門收取的勞動合同鑒證費、職業資格證書費;公安部門收取的特種行業許可證工本費;煙草部門收取的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費等。
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經當地擔保機構擔保,可申請小額貸款。貸款額度一般掌握在2萬元左右,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到期確需延長的,可申請展期一次。對從事微利項目的,由中央財政據實全額貼息,展期不貼息。
現有服務型企業(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當年新招用下崗失業人員達到職工總數30%以上,並簽訂3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經認定、審核,3年內按一定比例減徵企業所得稅;新辦的服務型企業當年新招用下崗失業人員達到職工總數30%以上的,並簽訂3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3年內免徵企業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新招用下崗失業人員不足30%的,按應繳所得稅額的一定比例減徵企業所得稅。對各類服務型企業(包括商貿、餐飲、服務業企業,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新招用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並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經審核,從再就業資金中按招用人數提供為期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國有大中型企業通過主輔分離和輔業改制分流安置本企業富餘人員興辦的經濟實體(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符合有關條件,經有關部門嚴格認定和審核,3年內免徵企業所得稅。
各級政府在城市規劃建設和整頓市容時,要統籌解決好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的經營場地問題。有條件的地方,可安排相對集中的生産經營性培育性場所等。
4類人員可享受再就業扶持政策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計委等11個部門近日聯合下發的意見規定,具有勞動能力、並有就業願望的4類人員可享受再就業扶持政策。
這4類人員是:國有企業的下崗職工,國有企業的失業人員,國有企業關閉破産需要安置的人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並且失業一年以上的城鎮其他失業人員。
這份意見還説,享受再就業扶持政策的對象不包括已按規定辦理企業內部退養的人員,中央有關通知下發前已領取營業執照從事個體經營、被用人單位招收以及通過其他途徑實現再就業已有穩定收入的人員。
意見規定,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時,憑《再就業優惠證》享受相應的扶持政策。準備再就業的下崗失業人員,持經勞動保障部門確認的下崗失業憑證和社區、居委會出具的證明,向街道(鎮)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機構提出申請,經認定符合條件後,由勞動保障部門發放《再就業優惠證》。未設立街道勞動保障機構和社區居委會的獨立工礦區,經由勞動保障部門委託,其下崗失業人員可通過企業向縣級以上勞動保障部門申請。(賀勁松)
責編:楊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