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民事賠償第一案結案 11股民歷時3年獲賠償
央視國際 (2002年11月26日 09:07)
國際金融報消息:中國首例證券民事賠償案調解收場,11股民歷時3年多獲賠22萬餘。
“熬了3年多的案子終於了結了,”11月25日下午1點,原紅光股民吳振揚老先生熱淚盈眶地捧著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調解書,激動地對記者説,“儘管結果來得太晚了,但畢竟來了。”
11月25日早上8點半到下午1點,歷經近5個小時,經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調解,中國首例證券民事賠償案——11位股民訴原紅光虛假證券信息糾紛,終於結束了長達近4年的馬拉松式進程。這也是同類案件中惟一一例法院審結的案例。11位股民獲賠訴訟標的24.8995萬元人民幣的90%,即22.4096萬元,分別由被告現成都福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ST紅光)和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按8:1比例在調解書生效日起15天內支付。
各大媒體雲集
由於紅光案持續時間太長,而且給人留下太多懸念,使眾多的媒體早早就聚集在成都中院的周圍,而成為冬日的成都城裏一道獨特的風景線。
除了三大證券報外,中央電視臺“經濟半小時”、“證券時間”、“今日證券”、“經濟信息聯播”、“東方時空”等五大欄目不約而同組成了“央視軍團”。“紅光案作為一例有代表性的證券民事賠償案,它的審結結果當然讓市場和經濟人士關注。”《經濟學消息報》總編兼中央電視臺“經濟信息聯播”策劃高小勇説。而當地的媒體反倒“反應冷淡”。“並不是不關注,主要是作為當地媒體一般不允許報道。”有同業人士解釋。即使如此,成都報紙銷量最大的《成都商報》和《成都晚報》還是派出了記者。
儘管各大媒體順利地進入法庭,由於法院進入調解程序,未能被允許參加現場調解過程,使眾多的記者在大廳中等了足足近5個小時。“調解也是馬拉松式的。”有在場人士説。
結局皆大歡喜
“與日前上海二中院主持的股民彭淼秋訴ST嘉寶證券民事賠償庭外和解不同的是,這是到目前為止第一例也是惟一一例經法庭調解而結案的虛假證券信息糾紛,前者沒有法律的強制性效力,因此表現為股民通過撤訴和解,而後者則是經過正常的法庭程序進行的成功調解,兩者有原則性的不同。”該案11位股民的共同代理律師嚴義明在分析調解結果時説。
嚴義明同時表示他對該結果很滿意。他説,儘管案件的訴訟標的額並不多,但歷經3年能獲取90%的賠償額,在目前相關法律仍不健全的情況下,已實屬不易。另外,它的法律實踐意義遠遠超出賠償本身,説明中國證券民事賠償案已逐漸為市場所熟悉,從而為警戒上市公司、投行及相關仲介提供了前車之鑒。
成都福地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兼總經理劉國真從廣州趕來法庭。“被訴方的誠意是顯而易見的。”吳振揚説。成都福地的代理律師孫國林對調解結果表示滿意,“不滿意怎麼可能達成調解?”他反問道。國泰君安的代理人、公司法律事務總部的負責人王錚儘管沒有明確表態,但滿意之情分明寫在了臉上。
有業內人士認為,在目前相關法律還缺乏明確具體的司法解釋的情況下,它有效地規避了法庭審理中有可能出現的股民敗訴的風險,同時也規避了法院無法可依的尷尬,與此同時,賠償標的也並不大,就造成現在實際上是原被告和法院相妥協而達成的“三贏”結果。
證券民事賠償路仍長
嚴義明同時提醒説,目前仍有不少原紅光股民頻繁致電錦天城律師事務所,要求代理。現在11位股民調解獲賠的結果,有可能引發更多的股民提出類似要求。但實際上,大多數股民都早已超出訴訟時效,已無法代理。上述11位股民之所以能被法院受理,主要是因為他們自紅光造假事件披露後,就及時主動地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身權益,而且近四年來一直按照法律規定沒有放棄訴訟,始終保證了訴訟沒有超期,才有了今天的結果。
目前,上海同達、渤海集團證券民事賠償早已審理完畢,但還沒有判決結果。而大慶聯誼、銀廣夏、億安科技、ST九州、聖方科技等證券民事賠償案要麼還未審理完,要麼還未開庭。紅光的調解也為上述案件的最終結果起到了一定的判例參考作用。(馬世領)
責編:楊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