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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時評:中看不中用的工資“指導價”

央視國際 (2002年09月17日 09:23)

  《中國青年報》消息:9月11日刊登深圳市公佈的2002年工資指導價的消息,企業老總最低年薪5.4萬元,最高52萬元;大專生、本科生、碩士生最低月薪分別在1350元至2500元之間,最高月薪則在2700元至6100元之間。

  除了深圳,別的地方也有公佈年度企業用工工資指導價的,但筆者認為,這種指導價中看不中用。中看,是因為它具有行政象徵價值——證明政府在勞動力市場中的行政存在,仍有權對各類企業用工報酬的發放標準施加影響力;不中用,是因為行政存在不同於行政干預,行政指導的效力也不同於行政指令的效力。既然行政指導性不具備行政指令性的強制約束力,就意味著各用工企業可以有限認同這份指導價,也可以自行其事。有了勞動力市場的開放,必然伴隨用工報酬的隨行就市——勞動力價格接受勞動力市場供求關係價格杠桿的調節。

  有真本事的老總是勞動力市場中的稀缺資源。高校畢業生眼下還被劃定為勞動力市場中的人才一族。若承認勞動力資源也呈金字塔結構分佈,這兩類人無疑在“金字塔”中處於塔尖和塔的上半部位置。當勞資雙方圍繞用工報酬進行利益博弈時,這兩類人並不處於明顯的弱勢地位,他們的最低與最高酬薪範圍,自然不必由政府部門操心。

  倒是勞動力市場中確實存在著一個龐大的群體,他(她)們處於勞動力資源金字塔的塔基和塔身的中下部,保障這部分人的基本勞動報酬權利才是政府部門必須要操心的事情。可恰恰該操心的事,包括深圳在內的各個地方政府部門卻沒操什麼心。

  保障勞動力市場中弱勢群體的基本報酬權,一個現實有效的措施是推行(甚至該強制推行)“企業勞動工資協商制度”。這種有效性不但在推行工資協商較早的浙江省收到了實效(勞資糾紛逐步下降,拖欠工資現象得到一定遏制),即便試行此項制度稍晚些的深圳,也有了成功的實踐。譬如,從上月初起,深圳市裝飾裝修行業百餘家企業、萬餘名員工統一實行經協商取得的行業最低工資支付標準。

  追求人本社會各階層成員之間理性的分配公平,在中國還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推行工資協商——確切地説是通過勞資雙方在政府、工會、行業協會參與下的最低工資協商——對弱勢勞動群體的基本勞動報酬劃定一個受法律保護、受行政干預和輿論監督的基本酬薪底線,正是這個過程中所必需的。因而,社會有足夠的理由要求勞動用工行政管理部門少做無用功,多做實心事。

  不知人們是否注意到“指導價”現象出現的背景與成因。筆者認為,它的背景在於政府自身轉型過程中舊職能逐漸廢止取消,而新職能又模糊混沌,令一些部門的新職能定位找不著北;它的成因則在於削權是件痛苦的事,在基層採訪時常聽幹部們抱怨:放權,放權,權都放了還要我們幹什麼?於是,搞不成的“指令價”,就這樣退而求其次地搞起了“指導價”。於是,一個更深層次的問題又凸顯出來,這就是,放權還得同步減員。 (錢塘人)

責編:楊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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