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業協會負責人答記者問:退市公司重組後可全流通
央視國際 (2002年09月16日 09:13)
上海證券報消息:
鼓勵退市公司重組的措施
●對大股東自己進行資産重組的退市公司,重組完成後允許公司全部股份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流通
●鼓勵自身無法重組的退市公司進行股權置換。股權置換完成後原退市公司不再掛牌,承接退市公司流通股的新公司進入股份轉讓系統,股份實行全流通
●對重組後退市公司取得流通資格的非流通股,採取分年度解凍流通辦法,以減輕股份供給增加帶來的市場壓力
●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增加連續競價交易層次。退市公司經重組後資産質量和財務指標較好的將獲得交易便利,其全部股份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實行每週五天連續競價交易
實現股份全流通的條件
●大股東自己進行重大資産重組的退市公司,重組後公司的凈利潤和凈資産必須為正值,且最近年度財務報告未被註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拒絕發表意見
●以股權置換承接退市公司流通股的新掛牌公司,除了凈利潤為正值外,要求最近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股東權益不低於註冊資本
●此外,退市公司重組後非流通股的流通還必須完成相關的法規程序
今年8月29日,中國證券業協會發佈了《關於改進代辦股份轉讓工作的通知》,將退市公司列入代辦轉讓試點範圍,各主辦券商採取了多項措施方便退市公司掛牌,明顯加快了退市公司掛牌速度。近日,記者就退市公司重組問題採訪了中國證券業協會負責人。
問:退市公司普遍質量很差,目前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對退市公司掛牌不設重組門檻,方便了退市公司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據了解,幾乎所有退市公司在退市前或多或少進行了重組,有的公司退市後仍有重組打算。在鼓勵退市公司積極進行重組方面,中國證券業協會將採取哪些措施?
答:退市公司重組是用市場手段解決市場問題,對幫助退市公司走出困境,改善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質量有直接作用。為此,我們將推出一系列鼓勵退市公司重組的措施,積極引導退市公司進行實質性重組。近期將採取以下措施:一是對大股東自己進行資産重組的退市公司,重組完成後允許公司全部股份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流通;二是鼓勵自身無法重組的退市公司進行股權置換。股權置換完成後原退市公司不再掛牌,承接退市公司流通股的新公司進入股份轉讓系統,股份實行全流通;三是對重組後退市公司取得流通資格的非流通股,採取分年度解凍流通辦法,以減輕股份供給增加帶來的市場壓力;四是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增加連續競價交易層次。退市公司經重組後資産質量和財務指標較好的將獲得交易便利,其全部股份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實行每週五天連續競價交易。
問:為什麼允許退市公司重組後的股份全流通?
答:目前我國上市公司存在非流通股和流通股股東之分,兩類股東在風險與利益機制上經常不一致。退市公司普遍嚴重資不抵債,允許退市公司重組後的非流通股股份流通,能有效激勵持有非流通股的大股東積極進行重組,使退市公司起死回生,同時也有利於流通股股東。特別是對於有實力的公司,通過對退市公司資産重組或與退市公司流通股股權置換,允許其股份全流通,可增強其介入退市公司重組的積極性。
問:退市公司重組後要滿足什麼樣的條件才能實現股份全流通?
答:大股東自己進行重大資産重組的退市公司,重組後公司的凈利潤和凈資産必須為正值,且最近年度財務報告未被註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拒絕發表意見;以股權置換承接退市公司流通股的新掛牌公司,除了凈利潤為正值外,要求最近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股東權益不低於註冊資本。此外,退市公司重組後非流通股的流通還必須完成相關的法規程序。
問:如何解決退市公司重組和股份全流通過程中,流通股與非流通股股東之間的利益衝突?
答:如何實現非流通股與流通股股東之間的利益平衡,應由公司各股東自行協商解決。股東大會對退市公司重組和非流通股流通方案的表決,應採取類別股東表決程序,取得絕大多數流通股股東的同意。國有股和國有法人股的流通還須經有關部門的批准。非流通股的流通將是一個分步解決的過程,哪家公司完成了程序,哪家公司的股份即可獲得全部流通的資格,哪類股權完成了程序,哪類股權即可獲得流通資格。
中國證券業協會將按照積極慎重、逐步完善的原則,就上述問題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盧曉平)
責編:楊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