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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七月細價股股災 港交所總裁負行政責任

央視國際 (2002年09月11日 14:08)

  中新社消息:就七月二十六日香港發生“細價股股災”事件,香港特區政府今天下午發表調查報告。報告指港交所行政總裁鄺其志因為在推出除牌諮詢文件方面,欠缺與市場人士及監管機構的溝通,需要向事件負行政責任。

  報告同時建議,政府不應因為細價股事件而拖慢對金融市場的改革。

  七月二十五日港交所推出連串金融改革措施,重要的一項是推出除牌諮詢文件,計劃令三十個交易日平均股價低於五角的股票退市,以確保香港金融中心的地位。當日出席記者會公佈此消息的人士包括財經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港交所主席李業廣、港交所行政總裁鄺其志及證監會主席沈聯濤等。措施公佈後在次日引發細價股股災,數百隻低價股遭市場恐慌性拋售,市值蒸發超過一百億港元,其中一隻細價股跌幅達到近九成。

  事件發生後,市場人士大為不滿,斥責之聲四起。一些市場人士指責相關機構推出改革措施未能充分評估市場的反應,並做足準備。財政司長梁錦松事後宣佈委任獨立小組對事件進行調查。

  調查報告分析了相關多名財經官員及人士,包括梁錦松、馬時亨、沈聯濤、鄺其志等在事件上的責任問題。報告指港交所行政總裁鄺其志是細價股除牌諮詢文件的構思者,獲悉事情進展,在溝通協商上失誤,要對事件負上行政責任。而梁錦松、馬時亨、沈聯濤沒有失責,不需負責。

  報告披露,港交所主席及董事局並無直接參與諮詢文件的制訂,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及港交所上市委員會,也是在文件發表前一至兩周才接獲有關文件。

  但報告指財政司長作為最高的財經官員有責任消除、減低事件對經濟造成的影響,避免發生同類事件。至於馬時亨,由於事發時剛上任,欠缺政府運作經驗,要進行檢討。

  調查報告除了建議政府不應因為事件拖慢改革外,還建議在五個範疇內作出改善,包括加強讓市場人士及市民的參與、評估市場反應、改善諮詢程序、檢討三層規管架構的運作,以及加強對投資者的教育及保障等。

  行政長官董建華、財政司長梁錦松以及財經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下午五時後分別會見記者。董建華表示,政府全面接納細價股事件調查報告,並承諾落實報告的建議,總結經驗,力求改善,確保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能維持高的效率。董建華同時説,政府在細價股事件上迅速作出反應,並作出檢討,顯示高官問責制運作情況良好。而梁錦松就表示,今後會緊密監督本港金融改革的進展。馬時亨則自我檢討,並表示會與證監會、港交所加強溝通合作,支持財政司司長推動金融改革。(張傳熙)

責編:楊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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