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消息:為促進證券投資基金和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保護投資人的合法權益,制定證券投資基金法非常必要。
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27日上午審議證券投資基金法草案時,大多數常委會組成人員在發言中作出以上表示。
張肖委員説,證券投資基金法草案經過了很長時間的準備,反復徵求了專家學者的意見,才能夠在這次會議上提請初審。這部法的制定是我國證券市場的一件大事,也引起了國內外的關注,特別是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以後,金融開放也是開放市場的一個重要內容,外國投資者對中國的金融市場很關心,因此制定這部法律是很重要的。
宋清渭委員説,草案中沒有清晰界定申請辦理開放式基金機構的資格條件。鋻於開放式基金規模在我國迅速擴張,應對相關機構的資格認定作出説明,如凡是申請開辦開放式基金份額發售、申購和贖回業務的機構,均應設有專門管理開放式基金的業務部門,應有足夠的熟悉開放式基金業務的專業人員,有安全、便利的辦理開放式基金業務的營業網絡技術設施等。
草案確保基金財産的獨立性
首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證券投資基金法草案確保了基金財産的獨立性,嚴格區分基金與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自有財産,保護基金及其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這有利於基金的獨立運作,使之免受外界干擾,以獲取最大收益。
為體現基金財産的獨立性,草案作了以下規定:
———基金財産獨立於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自有財産,不得歸入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自有財産。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産等原因進行終止清算的,基金財産不屬於其清算財産。
———基金的債權與不屬於基金的債務不得相互抵銷,不同基金的債權不得相互抵銷。
———非因基金本身承擔的債務,債權人不得對基金財産主張強制執行。
———基金託管人對其託管的基金應當獨立設置賬戶,確保基金的完整與獨立。
草案中規定,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託管人未將基金資産與其自有資産分開,或者未對基金資産實行分賬管理的,責令改正,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基金份額持有人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參股基金公司的國外投資者不能直接投資國內A股市場
首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證券投資基金法草案中規定,外資參股基金管理機構、基金託管機構及其在境內從事的基金活動,必須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草案與證券法的有關規定。這意味著,參股基金公司的國外投資者不能直接投資國內A股市場。
草案規定,基金管理機構及其所設立的基金從事證券投資活動必須符合證券法及有關法律規定。證券法規定“客戶開立賬戶,必須持有證明中國公民身份或者中國法人資格的合法證件”;中國證監會發佈的《外資參股證券公司設立規則》中規定,有關外資參股的證券公司可以從事股票和債券的承銷,不能從事A股自營。
草案體現民事賠償優先原則
保護投資者合法利益和民事賠償優先原則,這在首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證券投資基金法草案中得到了充分體現。草案規定,違反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交納罰款、罰金,其財産不足以同時支付時,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草案規定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當為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最大利益履行誠信和勤勉義務,基金管理人不得以基金名義使用不屬於基金名下的資産從事投資、不得利用基金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不得利用基金資産從事任何形式的證券欺詐活動等。草案明確規定,對違反本法規定造成基金損失的,基金活動當事人應當以自有資産承擔賠償責任。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等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依法披露基金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含有虛假、欺詐或者誤導投資者內容的,應當責令其披露真實信息,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造成基金份額持有人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暫停或者撤銷其從業資格等行政處罰,並可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草案明確了“開放式基金”運作規範
開放式基金近兩年間得到了快速發展。從去年華安創新開放式基金誕生以來,我國基金市場上目前已經擁有6隻開放式基金。首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證券投資基金法草案明確了“開放式基金”運作規範。
開放式基金的特點是以通過銀行為主要發售渠道,化間接融資為直接融資。目前,南方寶元債券基金等幾隻開放式基金正在通過銀行發售。
雖然開放式基金的推出時間不到一年,因涉及面廣,並積累了一些經驗,同時考慮到開放式基金在國外已有一整套成熟的做法,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部門也制定了開放式基金試點辦法。因此,證券投資基金法草案中對開放式基金當事人的主要權利、義務與責任,開放式基金份額凈值及價格計算,開放式基金申購、贖回及其暫停申購、贖回的情形等內容作了規定。(傅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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