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金融報》消息: 記者8月21日從全國人大財經委了解到,個人股票質押貸款有望在今年年內推出。
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參與《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起草的有關人士表示,《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也完全適用於個人,銀行對股票和資金同時監控,被質押的股票只能在銀行的特別席位上交易。所以銀行要是開辦這項業務應該不會承擔很大的風險。
按照2000年2月14日頒布的《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用於質押貸款的股票原則上應業績優良、流通股本規模適度、流動性較好。上一年度虧損的上市公司股票;前6個月內股票價格的波動幅度(最高價/最低價)超過200%的股票;可流通股股份過度集中的股票;證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股票;證券交易所特別處理的股票都不能作為質押物。
另外,股票質押率最高不能超過60%。其警戒線和強制平倉線分別為質押股票市值與貸款本金之比達到130%和120%。 (舒丹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