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青年報》消息:
日前,一條有關“偉哥”的新聞再次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
2002年6月21日,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發佈公告:廣州威爾曼藥業有限公司申請註冊的“偉哥”商標,經該局審查通過,被認定為合法使用商標。
至此,歷經4年風雨“偉哥”商標歸屬之爭終於有了眉目。
“偉哥”商標註冊申請是1998年5月20日由廣州威爾曼藥業有限公司向中國國家商標提出的,該公司同時還申請註冊了“偉姐”、“偉男”、“偉女”、“大哥大”等10多個商標。威爾曼想把這個名稱用於其自主開發的、具有高度生物活性的治療性功能障礙新藥“甲磺酸酚妥拉明快速分散片/膠囊”。同年6月2日,這一註冊申請被國家商標局受理。
提出註冊申請前,威爾曼查詢得知,國內外尚無任何一家企業向國家商標局申請註冊“偉哥”商標。
據威爾曼董事長孫明傑介紹,在醞釀新藥名稱時,有人提出叫“偉哥”,理由是:新藥的功效是為了改善性功能的,其臨床試驗過程表明,該藥確實具有比較顯著的效果;威爾曼地處廣州,南方話口語中習慣上將年輕、富有朝氣的男性青年叫做“ 哥”,而“偉”字常用在人名上,表示男性的強壯及陽剛之氣,把二者結合起來,既符合這種藥欲告知使用者的藥理信息,同時又與粵語地區的語言習慣相契合,令人有親和感和親切感。
然而,大洋彼岸一顆藍色菱形藥片的問世,讓這起本該很簡單的商標註冊權案變得複雜起來。
1998年初,美國輝瑞公司研製出“一顆名叫慾望的藥片”———西地那非(Viagra)。該藥一經問世,立即暢銷美國,波及全球。中文媒體在報道這個藍色小精靈時,將其譯為“偉哥”。這個譯名經過媒體的大肆宣傳,很快成為在華語文化圈影響巨大的“品牌”。
1998年聖誕節,遼寧省瀋陽飛龍集團在京宣佈,瀋陽飛龍向國家商標局申報“偉哥”商標成功,並在新産品的外包裝上使用,名稱即為“偉哥開泰”。據報載,1999年2月3日,“偉哥開泰”剛上市,就曾一度在瀋陽、哈爾濱、南京等地供不應求。曾被評為中國十大風雲人物的瀋陽飛龍集團總裁姜偉對外界一再宣稱:申報“偉哥”商標的成功向世人表明,中國企業已經開始按國際市場經濟慣例運作。即使美國輝瑞要買“偉哥”,花多少錢也買不到。
來自瀋陽飛龍的偉哥開泰事件,讓這場“偉哥”商標歸屬權之爭愈發激烈。一輪又一輪的新聞大戰,把消費者搞得暈頭轉向。“偉哥”商標到底屬於誰?威爾曼、美國輝瑞還是瀋陽飛龍?
威爾曼有關負責人認為,媒體將西地那非(Viagra)翻譯為“偉哥”,並不足以證明輝瑞在中國擁有了“偉哥”商標的合法歸屬權。
另據介紹,“偉哥開泰”熱賣之際,國家商標局的一則通告,給瀋陽飛龍當頭澆了一瓢冷水。商標局明確指出,誰最後能獲得“偉哥”商標使用權尚無定論,“偉哥”二字目前不能在藥品上使用。其後不久,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即發出查處通知,稱飛龍“偉哥”屬偽劣産品,一律查繳沒收。
1999年3月22日,美國輝瑞首次就其産品Viagra在中國的黑市交易、假冒産品以及商標問題發表公開聲明。在聲明中,輝瑞回避了“偉哥”商標權這一核心問題,聲明西地那非在中國的臨床工作正在進行,其生産和銷售尚未獲得政府批准,根據中國法律,銷售未經政府批准的藥品屬非法行為。
同時,輝瑞公司明確表示,正在按照國家有關標準程序申報Viagra,聲稱Viagra在全球各個國家和地區的商標註冊都委託紐約一家法律機構辦理,在未公佈前屬於商業機密。
讓孫明傑哭笑不得的是,當年的“偉哥”商標權爭奪戰中,瀋陽飛龍和美國輝瑞成了媒體炒作的重點,真正的主角威爾曼似乎被人遺忘了。
“如何依法保護民族知識産權,也許是這起偉哥商標權爭奪戰給我們企業家的最大啟示。”他説。 (程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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