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些媒體紛紛轉載香港某報的消息説,去年美國《亞洲華爾街日報》評選出的“中國十大富豪”裏,不少人沒有繳納個人所得稅,此事已經引起國家高層領導的關注。這則新聞的真實性還有待考證,但是,它所折射出的情況卻是確鑿無疑的,那就是,中國富人階層偷、逃和漏繳個人所得稅的現象非常嚴重,已經到了不狠抓不行的地步了。
富人逃稅並不是什麼新動向。據有關方面統計,2001年中國7萬億的存款總量中,人數不足20%的富人們佔有80%的比例,但其所交的個人所得稅僅佔總量的不到10%,富人逃稅的嚴重性由此可見一斑。有人把這個現象概括為個人所得稅“管住了工薪階層,卻管不住新興貴族”。富人大量逃稅不僅造成了國家稅收的鉅額損失,還使得個人所得稅的調節作用完全失效,富人更富,導致了“逆向調節”的後果,貧富差距由此進一步拉大。不難看出,讓富人足額納稅不僅事關公平,更關係到社會的安定和健康發展。
由於個人信用制度沒有形成,現金交易量巨大,以及個人收入的隱性化,想讓高收入階層不逃稅的確存在許多困難。嚴厲打擊逃稅的法律環境也沒有形成。按照國家稅務總局有關官員的話説,一是不知道他有多少錢,二是想去查他有多少錢也沒有法律依據。不過,就算如此,也應該有辦法讓那些富得太明顯的富人足額交稅,比如“十大富豪”,又比如演藝明星和足球運動員。因為這些人的收入情況是不難查到的,對這些人進行納稅“輔導”也不難辦到,如果這些人都能夠堂而皇之地逃稅和低額納稅,則只能説明我們的個稅徵收還存在漏洞,對富人階層的監控還缺乏力度,稅務制度的執行還不夠完善。
前不久,克林頓到深圳做了一個演講,獲得了25萬美金的進賬。在媒體的詰問和稅務機關的輔導下,有關企業為他代繳了數十萬元的個人所得稅,此事一時成為“美談”。不知道經過媒體的報道之後,“十大富豪”會不會主動去補繳個稅,稅務部門會不會上門去“輔導納稅”?對這個問題的答案,公眾一定是十分渴望了解的。(蔡方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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