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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農民戶均農險保費不足3元 農業保險形勢嚴峻   
06月26日 10:56

    我國農民戶均農險保費不足3元  

    在我國城市保險蓬勃發展的同時,農業保險日漸萎縮,2001年全國保費收入2109億元,農險保費收入僅幾億元,農民戶均農險保費不足3元。

    據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農險部工作人員介紹,2000年平均每個農戶繳納的農險保費約為2.6元人民幣,獲得的農險賠款約1.8元人民幣;同年我國人均保費收入是127.7元人民幣(世界平均水平為360美元左右)。2001年隨著農業保險的略有減少,農民戶均保費只有2元多一點。

    農業風險的加劇,農民盼望農險“保護傘”能為其生産、生活帶來保險保障。但面臨的卻是高費率或無處投保的尷尬。山西省一位農民反映説,我國北方大部分地區旱災嚴重,有的地方連續多年乾旱,農業損失慘重,其中絕大多數農民沒有參加保險,一些縣(市)甚至沒有農險業務。一位農民幹部對記者説,農民發生的一些火災、水災等風險事故,使他們感到確實需要保險這個“備用輪胎”,但是高費率讓農民消費不起。

    農民想投保,但交不起錢;農民能接受的,保險公司又賠不起。高賠付導致了農險的高保費,而高保費又令更多的農民買不起保險,農業保險就這樣走入了日漸萎縮的“怪圈”。

    農險業務連年下滑 農業保險形勢嚴峻  

    自1993年以來,農業保險保費收入、保險險種和農險機構、從業人員,均在不斷萎縮。這與我國保險業近年來呈現快速發展形成了明顯對比。

    據了解,目前國內開辦農業保險並有一定規模的,只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和新疆兵團財産保險公司兩家國有保險公司,其他股份制保險公司基本未予涉足。

    人保農業保險部工作人員介紹説,1982年國家恢復農業保險,當時國內保險公司只有人保一家,在計劃體制之下,公司對農業保險的成本和盈利考慮較少,根據各地需要開辦了多項種植業和養殖業保險。到1993年,農業保險保費收入迅速攀升到8.3億元(當年全國保費總收入為395.47億元)。但保費快速上升的同時,農險的賠付率也居高不下。1993年,農業保險的賠付率為116%。

    從1993年開始,農業保險開始走下坡路。隨著市場競爭加劇,農險的賠付過高,人保開始調整農險結構,對一些風險大、虧損多的農險業務進行戰略性收縮。2000年農險保費收入下降到3.87億元,2001年繼續縮減為3.31億元。

    人保農險部工作人員給記者算了一筆賬:1982年至2001年,人保農業保險的保費總收入為70億元,總賠付額為62億元,平均賠付率為88%,還有大致20%的經營費用,總共算下來賠了6億元。

    新疆兵團財産保險公司的農險業務也大致相同。兵保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兵保1986年7月掛牌經營以來的16年裏,農險平均賠付率達81.59%,在經營費用率控制在19%以內的情況下經營損益總算賬,虧損717.86萬元。目前,兵保定位為商業性保險公司,正在籌劃股份制改造,不賺錢且要商業性保險補貼農險的做法,如何使參股者認可,是一個難題。商業行為要求追求利潤最大化,而政策性農業保險經營不可能也不要求追求利潤。同一個公司兩個經營指導方針,難於統一協調發展。

    據介紹,農業是弱質産業,一場颱風暴雨或低溫凍害,往往造成農戶鉅額的損失,保險公司鉅額的賠付。2001年7月30日新疆北疆植棉區溫度從38攝氏度突降至13攝氏度,使棉花大面積受冷害死亡,新疆兵保賠了近一個億。因此,當農險經營入不敷出時,保險公司或停辦一些險種,或不願承擔,或提高保險費率,縮小保險範圍。

    專家認為:農業保險應實行組織制度創新  

    針對農業保險業務的連年萎縮,業內專家認為,目前純粹由商業性保險公司辦農險,已不能適應形勢發展需要,應該在組織制度方面進行創新。

    據了解,有關方面對農業保險經營模式的探索主要有5種取向,都傾向於政府主導下的政策性保險:一是政府主辦、政府經營,建立農業保險公司;二是政府支持下的合作社保險經營模式;三是政府支持下的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模式;四是政府支持下的相互保險公司模式;五是政府主導下的商業保險公司經營模式。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農險部高級經濟師李軍説,第一種自上而下的政策性保險模式討論了多年,成本高、不經濟,且運行時監督成本太高;第二種20世紀80年代以來在很多地方實踐過,效果不理想,且需要以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為基礎,改革成本較大;第三種股東投資以盈利為目的,對虧損的農險來説投資人難尋;第四種相互保險公司模式是個好辦法,可降低成本、減少道德風險和逆選擇等,但在我國屬新事物,《保險法》中尚未涉及,有個社會認可的問題。第五種值得考慮,即建立國家農業保險公司,政府進行宏觀管理和再保險,由商業保險公司與政府簽訂合同具體辦理。

    中國保監會北京辦公室主任劉京生博士認為,我國農業保險的發展模式應走財政支持型的農業保險發展之路。即在合作制基礎上,採用相互制保險公司這一組織形式,調動農民投保和投資的積極性,避免以往農業保險經營中的道德風險、逆選擇及其他矛盾。建立以廣大農民積極參與為依託、以合作保險組織為基礎、以再保險機制為支撐、以國家財政稅收為支持的農業保險制度。

    首都經貿大學保險係教授庹國柱認為,農業保險是政府保護農業、穩定農村經濟、確保國家糧食安全,乃至促進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有效工具之一,同時也是世貿組織框架下世界農業政策的重要走向之一(在世貿組織中,農業保險屬於“綠箱”政策)。應對各種農業保險經營模式進行研討,並儘快形成共識,以改變目前農業保險落後的局面。(劉詩平)



責編:于冰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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