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今天還發佈公告,對存在重大違規擔保問題並且隱瞞不報的四川長江包裝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13名董事進行“公開譴責”。
經調查,四川長江包裝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2000年12月到2001年12月期間,為其第一大股東四川泰港實業有限公司及關聯企業至少提供了21筆貸款擔保,累計金額2億元以上,超過長江控股公司凈資産的140%,屬於重大違規擔保行為。此外,長江控股在今年1月到2月期間,所涉及的訴訟金額已經達到8270萬元,佔其凈資産的57%。對於這一重大訴訟事項以及上述違規擔保問題,這家公司一直隱瞞到今年4月才予以披露。
上交所表示,四川長江包裝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行為嚴重違反了《上交所股票上市規則》,陳瑜等13名董事對公司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因此對長江控股公司及其公司董事予以“公開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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