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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還貸是否違約?上海購房人遭遇新問題  
05月18日 10:56

    在上海移動通信公司工作的張先生最近想提前歸還購房貸款,卻聽説提前還款竟會被銀行罰款。據悉,從5月起,上海工商、農業、中國、建設、交通、招商、光大、上海等8家銀行將逐步對住房貸款中提前還貸的“違約”行為收取一定比例的違約金。

    從去年10月開始,上海各商業銀行的住房貸款提前還款數量劇增,並出現超過正常回收款數量的情況。自今年年初再次降息後,上海購房貸款者提前還貸人數日趨增多。究其原因,大約有以下幾種:利率下降的滯後影響;公積金“衝還貸”導致貸款回收的增加;上海市藍印戶口政策的停止實施。另外,隨著貨幣化分房的政策逐步實施,部分市民將有望獲得單位的一次性大額補助。

    至於銀行對提前還貸者徵收違約金的原因,金融界人士解釋説,由於每位貸款者提前還貸的情況都不一樣,銀行無法運用計算機操作,只能用人工來完成,這樣就造成了人力資源的佔用。並且,因為提前還貸使銀行的貸款計劃被打亂,銀行貸款的中長期預期收益也受到影響。目前對我國的商業銀行而言,存貸款間的利率差是主要利潤來源。當前銀行普遍處於資金寬鬆狀態,一旦提前還貸的人增多,就會出現資金閒置。此外,外資銀行的進入,也使得中資銀行迫切需要保護自己的客戶資源不受影響。

    今年4月上旬,8家銀行的房貸業務負責人就提前還貸設置“壁壘”一事達成意向。有些銀行在5月就開始操作房貸合同雙軌制,有些則處於觀望階段,目前還未正式達成最後的書面協議。如中國銀行上海分行的設想,是一年之內提前還款的,將收取提前還款總金額的一個月的利息作為違約金;一年以後提前還款,目前暫不收取違約金。工商銀行上海分行則提出一年之內,住房商業貸款的借款人如需提前還款,將收取提前還款金額的5%作為違約金。8家銀行商定,5月1日之前受理的合同,享受原來的還貸政策,5月1日之後所簽的新版借款合同,提前還貸將徵收違約金。

    上海市民對此舉議論較多。對大多數的工薪階層來説,購房仍需銀行的貸款支撐。但是,市民對收入和支出的預期計劃難以把握。譬如,突發疾病、企業效益轉差、孩子教育費的支出不確定等。銀行聯手懲罰,使市民面臨滯後和提前的雙重違約風險,與銀行處於不平等地位。一些市民還表示,銀行聯手推出“政策”,有壟斷之嫌,使得借款人的心理受到影響。

    金融界人士認為,提前還貸本身是一種違約行為,收取違約金也是國際慣例。銀行方面向市民建議,在提前還貸時應當採取謹慎態度,目前商業貸款的年利息只有5%左右,如果有相對較好的投資回報,就不要提前還貸。(楊瀟慧 馮亦珍)



責編:宋璐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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