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的一家名為鋒尚國際公寓的開發商宣佈,他們將按房屋的套內使用面積計算房價,也就是説,消費者不需要再為公攤面積到底有多大而發愁。這對於長期以來按照建築面積計價的商品房銷售方式是一種挑戰。
記者採訪了北京鋒尚國際公寓總經理張在東,他認為,以前按建築面積計價銷售商品房的方式中,確實有一些開發商面積上作手腳,但也有的開發商是被冤枉的,因為目前不同專業機構對同一套房屋建築面積的測量上也存在誤差,開發商本身也很頭疼。他現在採用按使用面積計價,對買賣雙方都會有好處。
北京鋒尚國際公寓總經理張在東:“在結算面積的時候,我們用套內使用面積來結算,這個大家就比較清楚了,就象這個房子,可以拿尺子一量,你就知道我們騙沒騙你,我們這麼做的目的,也是怕被消費者冤枉,因為我們本身不想騙人。”
據了解,,早在1996年,北京市就出臺了《關於北京新建住宅商品房實行按使用面積計算售價的通知》,2001年6月,建設部出臺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中又規定,商品房銷售即可以按建築面積也可以按使用面積計價,然而,由於我國相關的配套法律文件如:産權登記、交稅、物業管理費等都是按照建築面積計價方式制定的,因此,到目前為止,我國各城市按套內使用面積銷售的樓盤還非常少,只有在廣東、上海、重慶等省市的部分樓盤開始採用按使用面積計價售房的方式。專家認為:按使用面積售房一目了然,透明度高,消費者自己就可以測量房屋面積,能有效地遏制房屋面積縮水,最大限度地減少商品房面積糾紛、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大勢所趨。有關法律專家也呼籲:應儘快在法律環境上予以支持。
隆安律師事務所秦兵:“從建築面積到使用面積過程中,肯定會出現很多問題,在這個過程中,需要開發商、消費者、政府還有律師等各種專業人員共同作出努力,特別是政府,他應當從立法上鼓勵按使用面積銷售,這就相當於鼓勵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
儘管有不少購房者對這種新鮮透明的計價方式錶示歡迎,但也有一些問題值得注意。例如,如果按使用面積賣房,雖説總體房價漲幅不會太大,但單位面積的房價必然會提高。另外,由於計價的標準由建築面積改為套內使用面積,這就引發了究竟應該按建築面積還是使用面積收取暖費、物業管理費等一系列問題。(樊娟 欒帆 劉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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