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輿論密切關注上海吳姓市民狀告花旗銀行向小儲戶收費事件進展時,又傳出中資銀行也在醞釀收取服務費的“勁爆”消息。新華社記者為此採訪了有關各方人士,對中資銀行收費的可行性進行了探討。
在不久前的一次小型業務通氣會上,一位商業銀行行長在回答記者提問時指出,中資銀行收取服務費問題值得關注。針對花旗銀行和匯豐銀行的高門檻策略,他説,中資銀行也始終非常重視客戶結構和存款質量,並不是一味追求客戶數量和存款規模。
隨後,一家媒體公開披露:中資銀行的服務收費問題已經被提上議事日程。這家媒體説,銀行業協會已于去年8月向人民銀行上交了一份《調整中間業務收費的建議》。目前,對銀行收費具有決定權的兩家主管部門———人民銀行和國家計委正在協調。
據了解,銀行服務收費主要集中在中間業務一塊。根據去年6月份人民銀行頒布實施的《中間業務暫行管理辦法》,中間業務的定義為:不構成商業銀行表內資産、表內負債,形成銀行非利息收入的業務。簡單地講就是銀行利用場所、網絡、技術等設施為客戶提供服務,收取手續費的各種業務。
我國中間業務發展緩慢,在國外銀行40%的利潤都來自服務收費,花旗銀行高達70%,而國內四大國有商業銀行這一比例僅為1%至2%,其他股份制商業銀行大約達到10%。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服務不收費,銀行缺乏創新的積極性。除了結算業務無論金額大小一筆收取0.5元外,其它很多業務例如代收手機費、代收電話費、代收水電費、代發工資等業務都是不收費的。通常情況下銀行的服務都是被作為拉存款、拉客戶的一個贈送品。
外資銀行在中國境內收取服務費的做法已經引起很大反響。來自不同方面的人士站在不同的立場,發表了不同的看法。
一些專家學者提出質疑。他們説,遵從世貿組織的對等原則,如果外資銀行可以收費,那麼同區域內的中資銀行是否也可以享有收費的權利?反之,如果中資銀行不能收費,而外資銀行單方面收費,是否構成不公平競爭?
長期以來習慣了接受“全心全意為‘上帝’服務”的中國消費者對這種“惟利是圖”的做法産生的是困惑。上海的“狀告事件”,在某種意義上就凸顯出部分消費者抵觸“洋快刀”的不滿心理。他們認為,花旗銀行對小額儲戶收費,事實上是意圖將小額儲戶排除在服務範圍之外,是對商業銀行法定義務的逃避,也是對社會公眾的侵權。
據稱,銀行業協會起草的上述《建議》,其宗旨首先是建立起銀行收費的基本理念。
一些業內人士説,外資銀行至少在經營理念方面可以讓中資銀行得到這樣的啟示:在商品經濟環境中,銀行首先是企業,不是福利機構,應該根據成本原則和效益追求選擇經營範圍和經營方式。
他們説,至少從優化客戶結構角度,收費策略對銀行不無裨益。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幾十元左右的戶頭佔我國銀行開戶數的10%,有些甚至還是睡眠戶。銀行的資源是有限的,無法滿足所有客戶的需求,佔領所有市場。都想要就可能都得不到。隨著業務的不斷發展,客戶的持續增多,供求矛盾會越來越突出。許多地方出現的營業面積小、顧客排長隊、櫃面壓力大問題就是表現之一。如果聽憑大量散戶佔據有限的資源,銀行就不能集中精力為優質客戶服務。況且銀行是要進行成本核算的,它要考慮投入産出,什麼划算做什麼是利潤最大化目標使然。
一位商業銀行行長説,當然,我國有我國的國情,中資銀行也可以有中資銀行的競爭方式。特別對國有商業銀行來説,保護中小儲戶的利益,是其責任和義務。但是,探討一下“服務”的概念還是頗具現實意義。理論上講服務是有成本的,所以也是有價的。但是,我們現在往往分不清“服務”和“奉獻”的關係,或者説分不清企業的經營服務和社會機構的人道服務的關係。前些時候,某城市的一位顧客帶著不足千元的18口袋硬幣挨家找銀行兌換,連遭拒絕,被媒體曝光。最後到底有一家儲蓄所全體員工花了幾天時間給他點清了事。此事在當時曾引起爭論,雙方各執一詞,未有定論。
隨後傳出的一個真實的笑話,正好與上面的故事“相映成趣”:一位賣服裝的老闆,每天在銀行下班前,都拿著一堆零錢來存,第二天再提出幾百元整票。他的確省了事,也省了會計出納,而“全心全意服務”的銀行職員,卻天天加班加點。
這位商業銀行行長説,今年召開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明確提出,商業銀行是經營貨幣的金融企業。作為企業,銀行就應該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目的。“錙銖必較”,當屬正常。(張未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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