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社會保險工作將以規範為主線,基本實現養老保險經辦管理的規範運作。
這是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5日在此間召開的全國社會保險局長會議上提出的,會議要求,今年要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規範養老保險關係。
一是規範參保程序。今年要根據經濟和社會結構調整變化的新特點和趨勢,確定擴面的重點:主要包括為外企、私企和個體戶等領域就業的職工提供優質的服務,力爭其從業人員參保今年取得新突破;積極穩妥地在有條件的鄉鎮企業或城鄉結合部的企業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既不能讓法定參保對象游離在覆蓋計劃之外,又不能讓不符合條件的單位和就業者混進來。
二是規範社會保險關係的接續和管理。近年來,先後有600多萬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出中心解除勞動關係,但真正接續上養老保險關係的人數比例很低。這項工作直接關係到維護職工切身利益和保持社會穩定,必須抓實抓細,保證80%以上的出中心職工能及時接上養老保險關係。此外,還要研究規範機關事業單位轉企業,軍轉民,企業轉制、破産,失業人員再就業等情況下的社會保險關係接續程序與辦法。
三要規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要逐步使個人賬戶記錄成為參保人員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基礎性、權威性檔案資料,提升個人賬戶在審批退休、計發待遇和信息預測、數據統計等方面的作用。建在原行業和企業的個人賬戶全部移交地方社保經辦機構。
四是規範中外雙方參保人員的社會保險關係。去年我國與德國簽訂了社會保險協定,這是我國政府與外國簽訂的第一個雙邊社會保障文件,還有一些國家也正與我國聯絡談判社會保障雙邊協議。我們一方面要結合入世後國內法規的完善,依法把在華就業的外籍員工納入社會保險範圍,另一方面要依法維護在境外就業的我國公民的社會保障權益。
據介紹,自1998年開始全面推行養老保險以來,到2001年底我國養老保險覆蓋總人數接近1.4億,其中參保職工10630萬人。去年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總收入2426億元,養老金足額發放率99.9%。(顧立林 古文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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