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有關部門負責人今天説,我國將允許外商有條件地控股商業企業,並逐步取消對外方控股的限制。
國家國內貿易局總經濟師黃海在第四屆中國投資貿易洽談會上説,中國各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均可設立外商投資商業企業,並有條件地允許外方控股,條件是經營三家店舖以下的便利店,外方股份不可超過65%。
他還披露:“中國已取消了對外資零售企業數量和區域的限制。中國正在研究對大型的連鎖店、倉儲商場是否還要對外方加以限制。”
業內人士認為,作為服務業中的重要部分,零售業的開放,在中國兌現其加入世貿組織的承諾、逐步擴大服務貿易領域對外開放的進程中,具有重大的象徵意義。除商業外,外貿、金融、保險、證券、電信、旅遊和仲介服務等領域也將有措施出臺。
我國于1992年允許少數城市試辦中外合資或合作經營商業零售企業。1995年第一家中外合資零售商店在上海試營業。長期以來,中國一直要求中方控股佔主導地位。
專家們認為,逐步放寬外商對服務貿易領域的投資,是推動中國經濟發展的重要舉措。
據悉,中國服務業在國民經濟中所佔比重為39%,遠遠落後於61%的世界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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