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 - ERROR

對不起,可能是網絡原因或無此頁面,請稍後嘗試。

本頁面3秒之後將帶您回到央視網首頁。

央視國際首頁 > 新聞頻道 > 文娛新聞 > 正文

劉嘉玲突破心理關口 承認是裸照中女星(圖)

央視國際 (2002年11月06日 02:43)


  南方網消息:女星劉嘉玲劫後勇敢地面對群眾,前日公開承認自己是《東週刊》刊登被虐裸照事件中受害者後,昨更突破心理關口再跨出一步,答允與警方接觸助查。警方獲劉嘉玲願意提供線索,決定重開十二年前的“女星被擄劫”檔案,希望將當年的兇徒及幕後主腦揪出,繩之於法。據消息透露,警方的調查側重劉當年的感情生活方面,另外,亦不排除涉及影圈生涯及社交圈子的恩怨。

  當局昨日已收到淫褻物品審裁處通知將今期《東週刊》的女星封面暫定為三級刊物,而其後再登裸照的《3週刊》,亦將由審裁處評級。

  劉嘉玲已承認是相中人

  《東週刊》引起的社會風波至今,香港特區政府對事件高度關注。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昨被問及《東週刊》裸照女藝人有否接觸警方時強調,不便透露案情的調查詳情,她呼籲當事人可以挺身而出與警方合作。但據警方消息透露,劉嘉玲前日下午現身政府總部之後,警方有組織及三合會調查科開始接觸劉,劉嘉玲在過程中,不諱言相中女受害者是自己,並首肯與警方合作。警方現階段與受害人均希望儘快破案,除去涉及娛樂圈暴力事件的敗類。

  唐英年:東周暫評三級

  消息人士稱,因事主的身份敏感及事件備受港府高層注視,警隊高層已下令各負責調查案件的探員,將十二年前的案情及新的調查進度“絕對保密”。另外,為深入調查,所有涉案的線索均不能放過,包括傳聞女事主曾在失蹤期間被拍下的“強姦實錄”、十二年前坊間曾傳出的緋聞,甚至女事主男友當時拒接一些電影引起的風波,探員均須查證是否屬實。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唐英年昨日黃昏匆匆會晤記者表示淫褻物品審裁處已將刊登裸照的今期《東週刊》暫定為三級刊物,政府對事件高度關注,認為屬不可接受,事件亦已引起公憤,故需予以譴責及作法律制裁,而在評級後五天內,如無人上訴,有關執法部門便會根據《淫褻物品條例》提出檢控,最高可判罰款一百萬元及入獄三年。

  待心情平復向警爆真相

  他指出,淫褻物品審裁處所根據的準則,包括雜誌是否出現公眾不可接受的道德標準,及有關雜誌的讀者對象等。由於被列為三級的雜誌不可傳閱,故當局稍後會通知圖書館將該期雜誌抽起。

  劉嘉玲好友曾志偉昨晚出席導演會的例會,出席者亦有成龍、張同祖、爾冬升及施南生等等,問及劉嘉玲是否決定報警,曾志偉引述嘉玲説:“一定會報警,但要平復心情後,才可以原原本本講出真相。”

  對於演藝界前日在政府總部門外的抗議集會,曾志偉表示難得全港市民支持,嘉玲亦表現好好,好堅強,若不挺身而出只會縱容兇徒逍遙法外。曾志偉又坦言今次《東週刊》停刊不足夠,“作為雜誌只能夠做到這樣,最終要抓出幕後黑手找出真相。”

責編:閆冬


[ 新聞發送 ] [ 打印 ] [關閉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