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霆鋒被判有罪 關押監房不準保釋
央視國際 (2002年10月05日 09:20)
中新網消息:香港西區裁判法院2日下午裁定,藝人謝霆鋒及警員劉志偉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成立。
裁判官宣佈押後至本月十六日判刑,兩人關押監房,不準保釋。
謝霆鋒在聞判後面無表情。他的父母神情凝重,一些歌迷在庭內落淚。
該案吸引了大批記者前往採訪,法庭外聚集了數百名市民。逾十名警員在現場維持秩序,並在法院入囗處設置鐵馬分隔人群。
現年二十二歲的謝霆鋒是香港當紅歌手。他被控於今年三月,在紅棉路一宗交通意外中找人“頂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董會峰)
責編: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