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 國家始終是公民的保護神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4月27日 14:53 來源: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4月27日 14:53 來源:
所羅門群島4月18日發生騷亂後,首都霍尼亞拉的“唐人街”受到嚴重衝擊,多數華人店舖被搶被燒。騷髮發生後,中國國家領導人十分關心僑胞安危,指示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使領館竭盡全力,採取一切措施,保護僑胞生命安全並提供一切可能的幫助。(4月24日《中國青年報》)
僑民是生活和工作在國外的中國公民,公民與國家、社會的關係是雙向的關係。民是國的民,國是民的國,公民與國家是唇齒相依、互為依存的關係。
從這個意義上講,即使公民在國外,他們也有權利要求自己的國家出面保護。同樣,當公民遇到困難和危險的時候,政府就要履行義務和責任,利用一切手段來保護、救援和幫助公民擺脫困境。同時,運用有效手段保護海外僑民也是涉及國家形象的問題。一個國家怎樣對待自己的公民,別的國家就有可能同樣對待該國的公民。
在現代文明國家裏,公民與國家的關係應當是和諧統一的:公民享有廣泛的權利,國家保護公民的權利和自由;公民履行維護國家利益的義務。公民作為國家的主體,政府的存在就是為了維護公民的權利。
如今,“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已經寫入憲法。所羅門群島騷亂殃及我僑民,中國外交部和駐巴新、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國使領館正密切關注局勢發展,採取一切措施全力保護包括港澳臺同胞在內的中國公民的安全。從中我們不光感慨和欣喜,更感受到了政府落實憲政法條的“認真”!
公民與國家是一體的,這是憲法確定的一個至高無上的原則,無論在何種情況和狀態下,國家始終是公民的保護神。這不僅是公民與國家之間內在的契約關係和相應的義務所決定的,更突出地表現在公民是國家的主人,國家所掌控的一切力量,包括政府的權力,這些根本上都來自於公民。(作者:追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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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雅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