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4月23日 16:01 來源:
新華網北京4月23日電 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 加快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
溫家寶
(2006年4月17日)
這次全國環境保護大會,是實施“十一五”規劃開始時召開的一次重要會議。會議的主要任務是,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和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精神,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總結“十五”期間的環保工作,部署今後五年的環保任務,進一步開創我國環境保護工作的新局面。
一、必須把環境保護擺在更加重要的戰略位置
保護環境關係到我國現代化建設的全局和長遠發展,是造福當代、惠及子孫的事業。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重視環境保護工作,把保護環境作為一項基本國策,把可持續發展作為一項重大戰略。黨的十六大以後,我們提出樹立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思想,提出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奮鬥目標。這是我們黨對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規律認識的新飛躍,也是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根本指導方針。
“十五”期間,我們在推進經濟發展的同時,採取一系列措施加強環境保護,取得積極進展。在資源消耗和污染物産生量大幅度增加的情況下,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加劇的趨勢減緩,部分流域區域污染治理取得初步成效,部分城市和地區環境質量有所改善,工業産品的污染排放強度有所下降。對於環境保護工作的成績應予充分肯定。
同時,必須清醒地看到,我國環境形勢依然十分嚴峻。長期積累的環境問題尚未解決,新的環境問題又在不斷産生,一些地區環境污染和生態惡化已經到了相當嚴重的程度。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過環境承載能力,水、大氣、土壤等污染日益嚴重,固體廢物、汽車尾氣、持久性有機物等污染持續增加。流經城市的河段普遍遭到污染,1/5的城市空氣污染嚴重,1/3的國土面積受到酸雨影響。全國水土流失面積356萬平方公里,沙化土地面積174萬平方公里,90%以上的天然草原退化,生物多樣性減少。發達國家上百年工業化過程中分階段出現的環境問題,在我國已經集中出現。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給人民生活和健康帶來嚴重威脅,必須引起我們高度警醒。
“十五”時期,我國經濟發展的各項指標大多超額完成,但環境保護的指標沒有完成,主要是兩個指標:一個是二氧化硫排放量;一個是化學需氧量。2005年全國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0年增加了27%,化學需氧量僅減少了2%,均未完成削減10%的控制目標。環境污染嚴重,主要是三個原因:
一是對環境保護重視不夠。主要是沒有正確認識和處理好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係,當前與長遠的關係,局部與全局的關係。一些地方重經濟發展、輕環境保護,甚至不惜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換取經濟增長;只顧當前,不計長遠,考慮局部利益多,考慮全局和整體利益少。由於重視不夠,投入不足,環保欠賬過多,不少地方環境治理明顯滯後於經濟發展,該治理的不治理,邊治理邊破壞。環境保護已成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一個薄弱環節。
二是産業結構不合理,經濟增長方式粗放。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建設取得了巨大成就,經濟總量已經位居世界前列。但是,我們還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産業水平總體上比較低,能源資源消耗比較高,在加快發展的過程中付出了比較大的環境代價。長期以來經濟增長方式粗放,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特別是一些地方上了不少小鋼鐵、小水泥、小化工、小造紙、小皮革等項目,加劇了環境污染。這幾年我國煤炭消費高速增長,導致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大幅度增加。2005年全國煤炭消耗量達到21.4億噸,比2000年增加了8.2億噸。燃煤電廠是二氧化硫排放的主要來源,而燃煤電廠脫硫設施建設嚴重滯後。不加快調整産業結構,不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環境污染的問題就難以從根本上解決。
三是環境保護執法不嚴,監管不力。近些年來,我們重視環境法制建設,加強了環境管理。但是,環境保護中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還比較普遍,對環境違法處罰力度不夠,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一些地方對環境保護監管不力,甚至存在地方保護主義。有的地方不執行環境標準,違法違規批准嚴重污染環境的建設項目;有的地方對應該關閉的污染企業下不了決心,動不了手,甚至視而不見,放任自流;還有的地方環境執法受到阻礙,使一些園區和企業環境監管處於失控狀態。這種狀況不改變,環境污染就不可能得到根本治理。
我們必須充分認識我國環境形勢的嚴峻性和複雜性,充分認識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把環境保護放在更加重要的戰略位置。
責編:朱亞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