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將堅決查處環保領域領導幹部違法違紀行為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4月19日 13:49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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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4月19日電(記者崔清新)面對中國北方的漫天風沙和各地頻頻出現的重大污染事件,國家環保總局局長周生賢在18日舉行的全國環保廳局長會議上指出,要摒棄那些以犧牲環境換取經濟增長的做法。
他指出,要把各地完成指標情況向社會公佈,接受全社會的監督。對沒完成任務的要給予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改。要切實貫徹《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處分暫行規定》,堅決查處一批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環境違法違紀行為。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17日召開的第六次全國環境保護大會上坦言,過去五年,中國經濟發展的各項指標大多超額完成,但環境保護的指標沒有完成,主要是兩個指標:一個是二氧化硫排放量,一個是化學需氧量。
2005年全國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0年增加了27%,化學需氧量僅減少了2%,均未完成削減10%的控制目標。
周生賢説:“十五”環境保護指標沒有完成,是由於一些地方重經濟發展、輕環境保護,甚至不惜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換取經濟增長;在發展的過程中付出了比較大的環境代價。
在部署2006年工作任務時,周生賢説,“十一五”期間(2006-2010),這兩個主要污染物的排放總量減少10%“是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作為開局之年,要力爭在2006年實現削減2%的任務。
監察部和國家環保總局在今年2月20日公佈實施了《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這是中國首部為追究環保領域違法違紀行為的責任而制定的專門規章。規定詳細列舉了當前比較突出或者比較普遍、需要嚴厲懲處的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其中涉及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規定有30余項,涉及企業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人員規定有8項。(完)
責編:朱亞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