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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落實 群防群治 吉林25年無重大森林火災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4月10日 07:50 來源:

  經濟日報消息:

  責任落實 群防群治 快速反應 常抓不懈 吉林連續25年無重大森林火災

  2005年秋季森林防火期結束後,吉林省勝利實現連續25年無重大森林火災。吉林省林業廳廳長劉延春用這樣幾句話概括吉林的經驗:“領導重視,責任落實;嚴查細管,群防群治;快速反應,重兵撲救;萬眾一心,常抓不懈。落實在每一件小事上,就是花上百分之百的力氣,爭取用百分之百的細緻,力爭做到百分之百的落實。”

  吉林省是高森林火險省份之一,高森林火險林份佔森林總面積的76%。25年前,吉林省是全國森林火災多發省,近5年來,吉林省平均森林火災受害率為0.016‰,僅為全國平均數的六分之一。

  25年間,國家有關部門對吉林省的森林防火工作非常重視,吉林省省委、省政府對森林火災有強烈責任意識,從上世紀80年代初起,一直堅持預防為主,建立無重大森林火災的責任約束。每年各級政府層層簽訂森林防火責任狀,建立了省長、市長、縣長、鄉長、“村長”以及林業局長和林場場長“七長”負責制度,森林防火變部門行為為政府行為。

  多年來,吉林省制定實施了森林防火“十項制度”,即野外火源監管制度、清山巡護制度、聯防聯保制度、嚴看死守制度、火情監測報告制度、防火和撲火預案制度、撲火統一指揮制度、聯合撲救制度、晝夜值班制度和森林防火事故追究制度等,形成了全覆蓋的森林防火制度保障體系。

  吉林省林區建立的492個 望臺實現了防火期內對火情全方位、全天候監測,平均覆蓋半徑8.7公里;地面還有3.7萬名巡護人員;建立全面覆蓋的森林防火的通訊系統,實現全省林區通訊無盲區。 吉林省在管理行為上真正把森林火災納入“公共突發事件”範疇,由傳統的森林火災風險經驗性應對向科學化管理方向邁進。吉林省林區的林場和大部分村屯都實行了森林火險預警響應機制,一旦發現火警,立即重兵撲救。

  據統計,近5年來,吉林省森林火災平均控制率為5公頃每次以下,2小時撲滅率穩定在86%以上。由於連續實現25年無重大森林火災,全省累計減少直接經濟損失約34億元。(記者李己平、通訊員魏靜)

責編:劉彥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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