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將介入貪污挪用公款等重大責任事故調查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3月20日 22:48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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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20日電(記者楊維漢)記者20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檢察機關將加強與事故調查組的配合,重大責任事故調查組發現與事故責任有關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的七類職務犯罪案件可視情況組織辦案組依法立案查辦。
這七類案件是:貪污、挪用公款,收受財物或者向他人行賄的;不依法履行職責,工作中嚴重失職瀆職的;違法審批産生嚴重後果的;不依法查封、取締、給予行政處罰,産生嚴重後果的;事故發生後,有關部門不立即組織搶險救災、貽誤搶救時機造成事故擴大,産生嚴重後果的;對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拖延遲報,産生嚴重後果的;其他瀆職行為。
最高人民檢察院和監察部、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近日聯合發佈《關於加強行政機關與檢察機關在重大責任事故調查處理中的聯絡和配合的暫行規定》。《暫行規定》要求,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組成的事故調查組,應當邀請最高人民檢察院參加;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或政府授權有關部門組成的事故調查組,應當邀請同級檢察機關參加。
《暫行規定》強調,檢察機關在重大責任事故調查期間,對犯罪嫌疑人決定立案偵查,或者決定採取拘留、逮捕等強制措施的,應當向事故調查組負責人通報。檢察機關參加調查的工作人員可與事故調查組工作人員一起向事故有關責任人員了解情況,談話記錄由事故調查組作出。
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負責人説,重大責任事故不僅給人民生命財産造成重大損失,而且對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造成惡劣影響。
責編: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