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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時空]兩會專訪:黃毅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3月08日 19:44 來源:
    專題:CCTV-新聞CCTV-4聚焦2006全國兩會
    專題:2006年全國兩會視頻特刊
    專題:2006年全國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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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TV.com消息(東方時空):

  主持人:去年煤礦造成的死亡人數比前年下降1.5%,您怎麼評價這個數字?

  黃毅:對煤礦安全形勢的總體估價,既要看到稍微有所下降這個發展的趨勢,更重要還看到形勢依然嚴峻。

  主持人:今年的計劃是要比去年再下降3.5%,這樣等於比上一次又增加兩個百分點。

  去年煤礦死亡人數是五千九百三十八人,那麼説下降3.5%。我算了算將近少死亡二百人,少死亡二百人。那麼對於整個的煤礦安全工作來説,壓力也是比較大的。因為我們預測今年煤炭的産量絕不會低於二十一億噸,那可能達到二十二億噸。所以煤炭産量的持續地增長它必然給安全生産增加壓力。所以説在這種情況之下,還得需要下更大的決心,做出更艱苦的工作。

  解説:2005年9月,國家安監局針對煤礦隱患進行了排查整改,在全國26000座媒礦中,共有8600個不合格媒礦成為治理整頓的重點。其中,承包給私人經營的小媒礦事故發生率就達到百分之七十。1998年,國務院下發了《關於關閉非法和佈局不合理媒礦有關問題的通知》,隨後相關部門開始嚴厲整頓並且關閉小媒礦。據不完全統計,到2005年底,國家安監局正在關閉非法和佈局不合理的小媒礦5243處。然而,冷酷的事實是,經過長達七年的關礦,礦難頻繁發生的趨勢似乎並沒有顯現出穩定。在2005年人們又看到了4起百人以上的礦難,這4起特大媒礦事故卻發生於國有大型媒礦。

  主持人:為什麼這兩年國有大礦的安全問題突顯出來了呢?

  黃毅:原因很多。我們曾經統計過一次,國有煤礦特別是原來的重點煤礦,安全欠帳達到了五百多個億,而且去年又經過專家會診,安全欠帳又達到六百八十多個億,所以有將近三分之一的設備都屬於應該淘汰了。再有呢就是這些年煤炭市場供應比較緊張,而且煤炭的價格持續上漲,所以也刺激一些國有大礦超能力生産,所以也引發了些事故。再有就是,我們將近一半的國有煤礦,它是高瓦斯礦井,而且還有將近一半的煤礦它的煤層具有自然發火的傾向,所以這些都給安全生産增加了很大的難度。


  主持人:其實不管在什麼時候,不管是大煤礦還是小煤礦,都是有産量的壓力在這兒的。今年希望大煤礦能夠把事故降下來,安監局能具體做些什麼呢?

  黃毅:繼續深入地打好煤礦的兩個攻堅戰。一個是瓦斯治理的攻堅戰,一個是整頓關閉的攻堅戰。你比如説所有的煤礦,特別是高瓦斯煤礦,要堅持先抽後採。新建的煤礦你必須是先抽放瓦斯,之後再進行開採。所以要求所有的煤礦,包括低瓦斯的煤礦,都要安裝瓦斯監控的設備,增加安全設備的投入。

  主持人:對於煤礦礦主來講,就是成本的增加就很可能意味著利潤的下降。怎麼能讓他們不計代價,不計成本的,真正把增加安全措施落到實處呢?

  黃毅:你比如説去年出臺的強制性提取煤礦安全費用的政策,一噸煤提取十塊(錢)、 十五塊(錢)安全的費用,而且要專款專用。這筆資金應該説是有很大的優惠政策。這項政策在國有煤礦得到了很好的落實。那麼在小煤礦落實還不太夠,還需要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的力度。

  解説:2005年7月3日,國家安監總局下發了《關於貫徹(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的實施意見》,這個意見要求“用改革的辦法解決導致腐敗現象發生的深層次問題”。隨後,安監總局在煤炭生産領域開展了“官媒勾結”清理戰。到2005年年底,全國主動登記並主動撤資的官員共4878人,涉及到資金7億3千多萬元。

  主持人:這些數字和你們在開展工作之前的預期相符合嗎?

  黃毅:已經超出了我們原來的預料,但是呢與實際情況相比,感覺到還會有一定的差距。有些以他人名義投資入股或者是拿乾股的還沒有挖出來。

  主持人:所以這方面的工作還會是今年的一個重點嗎?

  黃毅:當然是,絕對不是一陣風。正像溫家寶總理在廉政工作會上講的,清舊工作要一抓到底,絕不能半途而廢。

  主持人:凡是跟官煤勾結有關的當事人都很有涉及到違規違紀甚至是違法,那麼除了説撤出資金撤出股份之外真正因為這個問題受處理的人多嗎?

  黃毅:這4878人到目前還正在核查處理之中。我們提出就是今後要查處事故的時候,就要把查處事故背後的腐敗作為一項內容,從而使那些至今仍然沒有申報,不撤資,同時採取其他名目其他方式繼續入股,繼續收取好處這樣的人,讓他永世不得安寧。

  解説:2005年中國媒礦企業共發生事故3306起,也就是説全國各地每天要發生近十起媒礦事故。但是,目前的法律、法規都沒有明確賠償遇難礦工的標準。在這種情況下,各地處理礦難事故的賠償金高低不一,少則幾千元,多則幾萬元。2005年以來,全國各地相繼發生了多起礦難事件。隨著這些礦難的披露,“20萬元”的賠償標準也漸漸為人們所熟悉。目前,全國絕大多數地區對礦難事故遇難礦工的賠償金都是參照這一標準執行的。

  主持人:除了考慮到礦工的利益的問題,其實還是因為賠償的太低,所以對於礦主來講,他的安全代價很小,所以才會事故頻發。就算定出來一個人二十萬的標準是不是就能達到這樣的效果呢?

  黃毅:發生了事故之後,他付出的代價比他安全投入要高的多,甚至他感到他死不起人,這樣他必定會對他有一種壓力。他會要怎麼來通過加強安全生産,來減少事故,我想會起到這些作用。但也不是惟一的一種手段。而且就目前這二十萬,我認為還不是到了頭了。

  主持人:理想的數字您覺得應該是多少?

  黃毅:我最近我剛看到,就説民航空難的事故賠償標準已經從七萬那麼提高到四十萬,漲了五倍。如果按照這個比例,那麼煤礦礦難事故死亡人員賠償的標準那遠遠不能局限于二十萬。

責編:復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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