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3月07日 07:30 來源:
專題:2006年全國兩會
中國青年報消息:參加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的代表已經拿到厚達90頁的“十一五”規劃綱要(草案),很多代表發現:污染物排放、耕地保有量等在“十五”期間沒有完成任務指標,在“十一五”期間可能要成為約束性指標。
國家發改委主任馬凱今天介紹説,根據《規劃綱要(草案)》,“十一五”期間,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指標有22個,這些指標首次被分為“預期性”和“約束性”兩類。其中的約束性指標涉及人口總量控制、單位GDP能耗、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耕地保有量、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森林覆蓋率、城鎮基本養老保險覆蓋人數、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率等8個方面。
一些代表注意到,傳統的硬指標GDP此次在草案中只是預期性指標。
溫家寶總理在4日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已經解釋,預期性指標是國家期望的發展目標,主要依靠市場主體的自主行為實現。政府要創造良好的宏觀環境、制度環境和市場環境,並適時調整宏觀調控方向和力度,綜合運用各種政策引導社會資源配置,努力爭取實現。
約束性指標是中央政府在公共服務和涉及公眾利益領域,對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有關部門提出的要求。政府要通過合理配置公共資源和有效運用行政力量,確保實現。
馬凱説,把指標分為預期性和約束性是歷次規劃中的首次,這種區分有利於分清政府和市場的職責,有利於強化政府在公共服務和涉及公共利益領域需要履行的職責,有利於提高規劃的可操作性,也有利於建立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的績效考核和政績考核體系。
馬凱稱,對政府必須履行職責的領域,比如説能源消耗要降低、污染排放要減少、耕地保有量不能突破、社會保障覆蓋率要提高等屬於政府職責的硬指標,必須進行考核,這樣做可以避免盲目地追求GDP、簡單地追求增長速度。《規劃綱要(草案)》中這樣表述被馬凱稱為“體現政府職責的硬指標”的約束性指標:“本規劃確定的約束性指標,具有法律效力。”
有專家稱,這是“法律效力”一詞首次明確出現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綱要的文字表述中。
國家發改委副主任朱之鑫今天從另一個層面證實,中央政府要強化地方各級政府在公共服務和涉及公共利益領域履行職責的決心。
朱之鑫説,今後我國要有步驟地逐步縮小地區間的經濟發展差距。他特別強調,縮小地區間差距的內涵不是指經濟總量上的差距,更重要的是要縮小各地區間在公共服務和生活水平方面的差距,政府公共服務的內涵正是新的8個約束性硬指標。
朱之鑫説,各地區,人有多有少,基礎有強有弱,發展的自然資源有豐有缺,發展潛力也有大有小。在這種情況下,縮小差距關鍵是要使不同地區的群眾都能享受到同等的義務教育、公共衛生、公共安全,最終使不同地區的人民能夠逐漸地享受到同等的生活水平。(記者劉世昕 萬興亞)
責編:曉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