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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關於加強基層所隊正規化建設的意見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2月23日 11:05 來源:

  中國網消息:公安派出所、看守所、車管所和刑警隊、巡警隊、交警隊及與其相當的隊、所、站等單位是公安機關維護穩定、打擊犯罪、管理治安、服務群眾的基本單位,是黨和政府聯絡群眾的橋梁和紐帶。加強基層所隊正規化建設,是提高公安機關執法水平和正規化建設水平的關鍵。根據《2004─2008年全國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綱要》,制定本意見。

  一、工作原則和基本要求

  1.工作原則

  所隊正規化建設必須遵循的工作原則是,依法從嚴治警、堅持從優待警;夯實基層基礎、加強全面建設;提高戰鬥力、增強凝聚力;發揚優良傳統、勇於開拓創新。

  2.基本要求

  所隊正規化建設的基本要求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保障有力。

  (1)政治堅定。堅持黨對公安工作的絕對領導,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宗旨,以忠誠為警魂,做到忠於黨、忠於祖國、忠於人民、忠於法律。黨支部領導核心作用強,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好,執法為民思想深入警心。

  (2)業務精通。實戰觀念牢固,訓練工作落實,能隨時執行警務或其他急難險重任務。懂方針政策、懂法律法規、懂業務知識,會擒敵自衛、會執法執勤、會管理服務、會做群眾工作。所隊領導勝任本級職責,民警勝任本職崗位。

  (3)作風優良。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聽從指揮,令行禁止,拉得出、衝得上、打得贏。艱苦奮鬥,勤儉節約,廉潔奉公。嚴守警察紀律,維護警察形象。防止發生違法違紀案件和重大責任事故。

  (4)執法公正。執法主體合格,執法程序嚴密,執法行為規範,執法質量優良。有警必接、有警必處、有案必辦,不亂辦案、不辦錯案,不濫用武器警械、不濫用強制措施,嚴禁刑訊逼供、嚴禁濫施罰沒、嚴禁體罰虐待。

  (5)保障有力。經費有穩定保障,辦公有固定場所,裝備有明確標準,生活有基本條件。經費管理制度落實,裝備維護、更新及時,保證工作需要。環境衛生好。工資按時足額發放。民警體魄強健、心理健康。思想政治工作有力,隊伍士氣高。

  二、健全理順組織機構

  3.規範機構編制

  根據本地社會治安狀況和工作需要設置所隊。確定所隊職能、規格、內設機構和編制限額,明確各職位職責和任職資格條件。按照“精簡機關、充實基層、強化實戰”的要求,建立警力下沉的工作機制。所隊實有警力原則上要佔縣級公安機關總警力的85%以上。

  4.加強黨的建設

  所隊黨支部是黨在公安機關的基層組織,是各所隊統一領導和團結的核心。所隊黨組織生活制度必須健全落實,黨員先進性得到充分發揮。所隊黨支部由所在公安機關或警種黨委直接領導。

  5.強化班子建設

  所隊領導幹部由本級公安機關任免,按照幹部管理權限應當由黨委組織部門審批的,由公安機關提名呈報。所隊設置政治教導員,與所隊長同為本單位負責人,在黨支部領導下,所隊長側重負責業務工作,政治教導員側重負責政治工作。擔任所隊長和政治教導員必須是中共黨員、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有三年以上公安工作經歷,並經省級或地級公安機關任職培訓合格。

  三、突出抓好執法執勤

  6.規範執法主體

  所隊執法主體必須是取得執法資格的在職民警。嚴禁協勤輔助人員穿著制式警服、配戴警用標誌或相倣服裝標誌,嚴禁其從事執法活動。

  7.嚴密工作規範

  建立健全執法執勤工作規範,明確執法責任,杜絕執法隨意性。各級公安機關要建立完善執法執勤的工作流程,形成科學嚴密的程序規定。落實接待群眾辦事、報警、求助、諮詢首接責任制度,統一規範工作用語。省、地、縣級公安機關和所隊建立督促檢查制度,確保民警嚴格按程序辦事。

  8.強化執法管理

  落實所隊民警執法檔案制度。建立案件主辦警官制度,誰辦案、誰負責。健全案件審核審批制度,誰審核、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審核人提出正確意見未被採納的,審核人不承擔審核責任。

  9.嚴格執法考評

  完善考評標準,把執法質量作為衡量工作、考核班子、檢驗隊伍的重要指標,法制部門每季度進行執法狀況評析、通報。對執法質量優秀的所隊,要予以表彰獎勵。對不達標的所隊,要及時調整領導班子;對發生致人重傷、死亡等重大執法過錯,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或者連續兩年考評不達標的,所隊主要領導要引咎辭職或者由上級公安機關對其予以免職。

  四、抓好思想政治工作

  10.加強政治教育

  所隊要制定思想政治教育年度計劃,經常組織開展集中教育,重點進行忠誠教育、執法為民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和形勢政策教育。

  11.做好思想工作

  所隊要建立定期分析民警思想狀況制度,及時發現和解決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建立所隊領導與民警定期談心制度,及時溝通思想,了解民警疾苦,幫助解決困難。

  12.活躍文化生活

  所在公安機關或警種要積極創造條件,幫助所隊搞好文化建設。所隊要立足實際,建設好榮譽室、健身房、小閱覽室等場所,及時充實更新書報雜誌和文體器材。經常開展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活躍警營文化生活。

  五、強化訓練工作

  13.突出崗位練兵

  根據履行崗位職責的需要,幹什麼,練什麼,缺什麼,補什麼。所隊要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法律法規和公安業務學習,常用的法律法規條文要能記會背。開展案例講評,開展爭當業務尖子、技術能手活動,提高工作本領和水平。每季度組織一次武器警械使用訓練。所隊領導要成為崗位練兵的示範者,做到會講、會做、會教。

  14.搞好集中訓練

  所隊長、政治教導員的任職培訓由省級或地級公安機關負責,培訓內容以法律法規、勤務指揮、警察戰術和領導管理為主。所隊民警的初任培訓由地級公安機關負責,培訓內容以公安業務、基本技能和做群眾工作為主。所隊所在公安機關和各警種、部門每年要統籌組織一次不少於15天的集中訓練。

  15.完善訓練機制

  建立訓練保障機制,所隊訓練經費列入所在公安機關或警種公用經費預算。完善訓練約束機制,省級公安機關和各警種制定民警訓練考核標準,地級公安機關根據考核標準制定考核方案並進行抽查,縣級公安機關對基層所隊民警的訓練情況進行全面考核;建立體能達標測試申報制度,由縣級公安機關政工部門組織實施。健全訓練激勵機制,將訓練成績納入民警績效考核,考核結果要與所隊評先創優和民警立功受獎、晉職晉銜挂鉤。

  六、加強內務管理

  16.強化養成教育

  所隊要組織民警認真學習《內務條令》等規章制度。從條例條令意識、紀律作風、警容舉止等方面入手,加強養成教育,達到“人要精神,物要整潔,説話要和氣,辦事要公道”的要求。

  17.規範內務秩序

  所隊辦公場所的辦公用具、圖文像表、衣物鞋帽等各種物品放置及民警宿舍內生活用具擺放整齊有序、美觀大方、簡潔實用。嚴格執行一日生活制度,建立正規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秩序。窗口單位設置群眾接待室,提供辦事指南,配備必要的服務設施,並保持完好有效。

  18.管好武器警械

  落實武器警械管理使用制度,健全保管設施,保證安全又方便實戰需要。對所屬武器警械,所隊領導、民警要熟悉性能、會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所隊領導要掌握數量、質量情況,熟悉日常管理要求。

  19.做好安全防範

  加強對劇毒、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和交通工具及計算機等涉密載體的管理,嚴防各類違紀問題和責任事故發生。嚴格內部安全管理制度,確保所隊內部安全。

  七、完善內外監督

  20.深化警務公開

  所隊的執法辦案和行政管理工作,除法律法規規定不能公開的事項外,都要予以公開。窗口單位設置“警務公開欄”,印製《警務公開手冊》。“警務公開欄”和《警務公開手冊》樣式由省級公安機關統一規範。

  21.完善外部監督

  所隊要聘請轄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群眾代表作為特約監督員,並定期向其報告工作,徵求意見。要採取召開座談會、問卷調查、個別走訪等多種形式,開展警務評議,主動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

  22.嚴格內部監督

  推行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倒查制度,縣級公安機關要按照不低於案件總數10%的比例,每季度進行一次倒查;地級公安機關每半年、省級公安機關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倒查。所隊每半年召開一次民警大會,由所隊長報告工作,接受民警評議和監督。實行財務公開制度,每月向民警公開所隊財務狀況,數額較大的財務支出應事先徵求民警意見。強化警務督察,對所隊貫徹執行警令情況定期進行檢查。嚴格執行“五條禁令”,對違反者堅決予以查處。

  八、抓好警務保障

  23.加強經費管理

  基層所隊的公用經費按照縣級公安機關公用經費保障標準,納入縣級財政預算予以全額保障,不得拖欠。規範所隊經費管理,嚴格經費開支和報銷手續。加強財務審計,防止不合理開支和浪費。

  24.配備必要裝備

  公安部和省級公安機關組織研製適應實戰需要的非致命性警械,及時裝備基層所隊;制定民警防護裝備規定,保證出警、出勤民警裝備防彈頭盔、防刺背心、防彈背心。根據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武器警械。保證基層所隊有汽車、有電話、有電腦。

  25.搞好基礎建設

  所隊辦公用房建設納入當地城鄉建設總體規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由所在公安機關或警種負責實施,確保民警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所隊要按照公安部規定統一外觀標識和建築外觀形象、統一警用車輛(船艇)外觀制式。搞好環境綠化美化。

  26.加強信息建設

  所隊要牢固樹立信息主導警務的理念。以情報信息平臺為載體,建設所隊綜合信息系統。把收集、積累、分析情報信息作為基礎工作的基本內容,提高利用情報信息打擊、防範、控制違法犯罪的能力。

  27.落實福利待遇

  所隊民警的津貼、補貼要高於機關科室同級別人員。落實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保障民警享受休假;民警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應給予補休或超時補貼。改善所隊工作、生活條件,保障民警工作期間有熱水喝、有熱飯吃,冬季能取暖,夏季有電風扇或空調。

  28.保障身心健康

  經常進行衛生健康常識教育,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不酗酒、少抽煙、多鍛鍊。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地級以上公安機關要建立心理健康服務中心,為所隊民警提供心理健康諮詢、訓練服務。所隊領導要掌握心理健康知識,會做民警心理疏導工作。建立所隊民警健康檔案,每年組織一次全員體檢。

  29.維護合法權益

  公安機關成立民警執法權益保護委員會。建立健全保護民警合法權益工作制度,做到民警維權工作有人抓、受了委屈有人管、受到傷害有救助。切實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職責和民警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九、所隊的考核考評和表彰獎勵

  30.嚴格績效考核

  各級公安機關研究制定科學、合理的民警績效考核標準,依據崗位職責實施考核。所隊要定期開展對民警的平時考核。考核結果要作為民警調整職務、銜級、崗位和獎勵、培訓、辭退的重要依據。

  31.實施等級評定

  公安部完善所隊等級評定標準,省級及其以下公安機關結合年度考核組織實施。對考評不合格的所隊,予以通報並掛牌整改。

  32.推行綜合考評

  把執法質量考評和所隊等級評定結果作為綜合考評的重要內容,全面推行上級公安機關對下級公安機關的年度工作綜合考評制度。考評結果作為單位評先評優、晉職晉級、考核班子、檢驗隊伍的主要依據。

  十、各級公安機關抓所隊正規化建設的責任和要求

  33.加強統一領導

  要把所隊正規化建設工作置於黨委統一領導之下,堅持一把手親自抓、政工統籌規劃、部門具體指導的工作格局,並把所隊正規化建設的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工作績效的重要標誌。要統一規劃部署、統一協調工作、統一工作秩序、統一解決問題,涉及抓所隊正規化建設的重要會議、文電和檢查、考評、表彰等,須經本級黨委審批。

  34.認真履行職責

  公安部和省級公安機關要及時研究解決所隊正規化建設的重大問題,不斷完善法律法規和條例條令,培養、總結、推廣重大典型,搞好宏觀指導。地級公安機關要制定年度計劃和具體措施,及時發現、解決問題,搞好檢查指導。縣級公安機關和直接管理基層所隊的警種,要經常深入所隊檢查督促、現場辦公、上門服務。

  35.實施科學指導

  嚴格按照法律法規、條例條令指導基層,確保所隊正規化建設穩步發展。對問題較多的所隊進行重點幫助,實施分類指導。堅持層級領導、按級負責,充分尊重所隊的工作安排權、人員使用權和財物支配權,依靠民警建設基層所隊。加強調查研究,積極探索新形勢下所隊正規化建設的特點和規律,重視從政策制度上解決矛盾和問題。

  36.建立導向機制

  要建立重視所隊、關心所隊、支持所隊的工作機制和工作導向,引導民警走向所隊、安心所隊,立志在所隊建功立業。選拔配備縣級公安機關班子成員和各警種支隊主要負責人,必須具有在基層所隊任職的經歷。

  37.改進領導作風

  端正指導思想,全心全意為基層服務,帶著深厚感情抓好所隊正規化建設。指導工作要從實際出發,講求實效。不得隨意借調所隊民警和調用財物裝備,不得隨意向所隊索要文字材料,不得增加公安部和省級公安機關規定、批准以外的統計報表,不得向所隊下達抓人、罰款和收費指標,切實減輕所隊負擔。(本文資料由公安部提供)

責編:王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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