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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政協委員呼籲──儘快制定《校園安全法》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2月12日 09:01 來源:
    專題:2006直通地方兩會

  中國青年報消息:在日前召開的吉林省政協第九屆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中,民盟吉林省委員會再次強烈呼籲儘快“為校園安全立法”。

  實際上,早在2000年全國人大九屆三次會議上,就出現了11份有關“為校園安全立法”的議案,在這些議案上簽名的代表多達354名,但校園安全立法運作仍在緩慢進行中。民盟吉林省委員會認為,發達國家的經驗,以及2001年以來,我國上海、寧波、深圳、遼寧、浙江、湖南、哈爾濱等省市陸續出臺的一些相關地方性法規,已為制定《校園安全法》創造了較為成熟的先期條件。

  民盟吉林省委員會建議,在立法過程中,要將學生的安全教育納入教科書及行動課程,避免形式教育,強化學生的安全意識;確立校警機制,並賦予校警一定的執法權利,以便預防和有效制止校園暴力,管理好校園安全;規定教學樓承載的標準班級數以及班級標準人數,保證學生擁有的學習使用空間不受侵犯;對臨街的校舍,規定有關部門免費為其安裝“安全警示牌”,在上下學期間警示過往車輛緩行或繞行,避免交通事故隱患對學生的威脅;對攻擊教師、學校職員和學生的行為定重罪,以有效遏制衝入校園危害師生安全的暴力事件發生。

  民盟吉林省委員會還建議,《校園安全法》規範學校所在市、區或縣人民政府的行為,對因政府管理不力或失察、失職造成校園周邊環境惡劣、嚴重影響校園安全及生活秩序的,相關責任人要承擔相應行政責任和法律責任。(記者彭冰)

責編:復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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