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1月18日 13:53 來源:
蘭州市是惟一有長城遺址的城市。“長城遺址在上世紀60年代還是比較完整的,基本的設施都存在,地基寬約7米,高10米左右。幾十年來,它的命運隨著周邊環境的變化而每況愈下。”近年,由於迅速發展的城市建設,蘭州市區長城逐漸消失在人們的視野中,“現在長城遺址僅剩不到60米的土墻了,永遠無法還原它本來的面目了。”(1月17日新華社)
長城,以其昂然屹立的巍巍雄姿,承載著厚重的歷史文明,象徵著中華民族偉大而堅強的凝聚力和戰鬥精神。時至今日,長城卻遭遇了後世子孫的輕薄乃至毀壞,偉大的長城因過度的蠶食而遍體鱗傷。蘭州市區的長城,這段原本保存完好的長城遺址,隨著城市建設的發展,遭到了瘋狂蠶食,最終成了城市化的犧牲品,是何等的悲哀。惟一有長城遺址的城市尚且如此,全國的保護現狀可想而知。據我國長城學專家董耀會介紹,作為中華民族精神象徵的萬里長城,目前只有三分之一基本完好,另有三分之一殘破不全,三分之一已不復存在。除了部分景點被開發利用外,絕大部分幾近荒廢。
較之小規模的蠶食,忽視長城保護的、不科學的旅遊開發,對長城來説更是致命的。一些地方盲目追求經濟效益,不作很好的保護性規劃,便匆匆上馬一些旅遊項目,使得長城保護的現狀更加嚴峻。中國長城學會研究員郝三進發出慨嘆:不得力的保護、不合理的旅遊開發足以毀掉長城僅存的精華部分。遺憾的是,長城保護不容樂觀,在記者近幾天的採訪中,沒有發現相關部門關注這段長城文化遺産,即使是文物部門對此也諱莫如深,理由是這些建築過於分散,而且大多破損嚴重,又極不規則,加之資金匱乏,因此保護起來非常困難。誰來保護長城遺址?如何拯救傳統文化?如何做到保護第一、科學規劃?如何合理開發長城旅遊資源?難道我們忍心眼睜睜看著殘存的最後遺跡淪為經濟利益的殉葬品?難道法律能夠包容肆無忌憚的破壞?難道文明容許傳統文化的蕩然無存?也許過不了多久,最後的長城遺址也將不復存在,人們只能從史料中找到它的痕跡。
長城不僅是中華民族的珍貴文化財富,也是世界文化遺産,受到世界人民的關注和敬仰。長城保護狀況的好壞,不僅關係到長城本身的存亡,更“關係到我國政府在文物保護方面的國際形象”。無論如何,破壞長城遺址的盲動行為不能再繼續下去了,拯救長城已是刻不容緩!對此,一些長城專家認為,“進得來”是搶救長城的前提,也是變消極保護為積極保護、使其得到合理利用的一項措施。據了解,在專家和全社會多年關注下,繼北京市制定長城沿線第一部地方性保護法規後,一部全國性的長城保護專門法律目前也在論證之中。
文化遺産是不可再生的,如果保護不力,便會蕩然無存,為當代人留下慘痛的記憶,給子孫後代留下永久的遺憾。面對“在一塊磚、一塊磚地消亡”的長城,痛惜不可再生資源的灰飛煙滅,找到了問題的癥結所在,有了立專門法規範長城保護的決心和信念,我們有理由對長城保護的法制進程充滿期待。為保護長城而出臺專門法,不單純意味著保護長城“有法可依”,更重要的是要警醒世人,以法律捍衛文化遺産的嚴峻性期待“有法必依”。目前相關法律不完善、不健全是一方面,但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同樣不容小覷。但需要明確的是,保護長城這一不可再生的文化遺産,政府的努力和法治的規範固然重要,但廣大人民的自覺同樣不可或缺。捍衛長城,人人有責。
最後的長城,承載著永恒的期待,是支撐歷史、見證現實、啟迪未來的文化生態,沒有理由不去珍重,更沒有理由去破壞。保護長城,既需要儘快完善法律法規,需要經營活動規範、文明,也需要政府相關部門牽好頭、付全力,更需要全體炎黃子孫的齊心協力。惟有如此,“萬里長城永不倒”的夢想才能成真,中華民族的驕傲才會永葆青春活力。(郭立場)
責編: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