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1月09日 14:43 來源: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國務院8日發佈了《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下簡稱總體預案)。總體預案是全國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指導預防和處置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規範性文件。毫無疑問,這個《預案》的頒布和實施,將極大地增強政府對於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能力。
第一, 《預案》使各級政府形成了應對突發事件的合力。由國務院頒布實施的《預案》,在全國上下形成了一個比較嚴密的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組織系統,較高程度地整合了相關資源,對信息報送,分級標準等,都有明確地規定。完全可以使全國上下,各級各地政府,在國務院統一指揮下,形成強大的應急合力。國務院辦公廳設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國務院有關部門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各自職責,負責相關類別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構。同時,根據實際需要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為應急管理提供決策建議。這樣就形成了“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聯動體系,可以使日常預防和應急處置有機結合,常態和非常態有機結合,從而減少運行環節,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快速反應能力。總體預案特別要求:充分動員和發揮鄉鎮、社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志願者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第二,《預案》使政府在應對突發事件上有了法規保障。國務院頒布實施的《預案》,屬於行政法規。其頒布實施,標誌著我國對於應對公共突發事件的工作,進入了法制化的軌道。《預案》規定: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要追究責任。對於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公共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總體預案明確規定:要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是一個原則性的規定。根據總體預案,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有懲就有獎,如果應急管理工作做得好,就會受到褒獎。總體預案規定,“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用法規來規範行為,明確職責,調動社會各個方面的積極性,必然能夠提高應急能力。
第三,《預案》表明政府在應對突發事件上“未雨綢繆”,打有準備有把握之仗。俗話還説:“人人門前有個滑石板”,何況我們這樣大的一個國家。多年來的實踐表明,中國是世界上受自然災害影響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災害種類多、發生頻度高。中國每年因自然災害、事故災害和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逾百萬,經濟損失高達6500億元,佔中國GDP的6%。《左傳》有言:“居安思危,思則有備,有備無患”。 完善應急機制、體制和法制,對於提高政府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第四,《預案》立足於關心群眾,調動群眾的積極性。充分體現了“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很得民心,也就很有利於調動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 在《預案》中,對於預警預報信息的發送,都充分考慮到每一個公眾的利益。為了使更多的人“接收”到預警信息,從而能夠及早做好相關的應對、準備工作,預警信息的發佈、調整和解除要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要視具體情形採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要做好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尤其是自然災害,人民群眾的生活必然會受到影響。考慮到這些,總體預案強調,要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怎麼算是做好“基本生活保障”?總體預案明確,就是要確保災區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要做到這些,相關的保障措施必須跟上,比如:衛生部門要組建醫療應急專業技術隊伍,根據需要及時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及時為受災地區提供藥品、器械等衛生和醫療設備;應急交通工具要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
近年來,人民群眾已經看到了政府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比如處理重特大礦難、禽流感、哈爾濱水污染、九江和武漢的地震。政府在抗災搶險的鬥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就拿哈爾濱水污染事件來看,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指示地方和有關部門隨時加強監測,提供準確信息,採取有效措施保障群眾飲用水的安全和供應。國務院派出工作組和專家組奔赴哈爾濱現場指導。黑龍江省和哈爾濱市決定在污水團到達哈爾濱前關閉松花江取水口停止向市區供水,全部啟動市級、區級和重點部位防控工作應急預案,使人民群眾生活用水得到保證,社會保持穩定。災難來臨,損失是必然的,但只要政府能夠堅持“以人為本”,全力投入抗災搶險,損失至少可以降低到最小程度。
《預案》預報了政府應急能力。只要各級各地政府認真把《預案》落實好,按照國務院頒布的《預案》建立起地方政府自己的《預案》,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上認真堅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法制原則,政府就一定能夠在抵禦和防範突發公共事件中大顯身手。(作者:黃草坪)
責編: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