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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原創] 把官員問責制進行到底!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12月22日 14:42 來源: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中新網12月22日電 因11月6日發生3家石膏礦連片塌陷造成33人死亡4人失蹤特別重大安全生産事故,河北邢臺縣政府縣長田德榮申請辭去縣委副書記、縣長職務,並於近日獲得邢臺市的批准。除邢臺縣縣長引咎辭職外,該縣主管副縣長、邢臺市安監局長、主管副局長均提出引咎辭職,均獲得批准。此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12月2日發佈的通報稱,松花江重大水環境污染事件發生後,國家環保總局作為國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事件重視不夠,對可能産生的嚴重後果估計不足,對這起事件造成的損失負有責任。為此,同意解振華同志辭去國家環保總局局長職務。這進一步讓人們看到了我國官員問責制的日趨健全,標誌著責任型政府建設的力度不斷加大。

  但也應該看到,問責制還遠遠沒有給一些地方的官員造成壓力,一些官員還在那裏我行我素,繼續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比如清理官員入股煤礦的事情,今年8月22日,國務院向全國發出了《關於堅決整頓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和非法煤礦的緊急通知》,通知當中有一條非常引人關注,因為它直指“官煤結合”的問題。《通知》特別規定,凡已經投資入股煤礦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有企業負責人,自《通知》下達之日起一個月內,即9月22日前,必須撤出投資。這是給投資入股煤礦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有企業負責人下的一道最後通牒,在當時人們看來是最後通牒的情形下,竟然有很多地方沒有按照通牒要求的時間完成,後來有些地方還延長十天半月的。儘管如此,還有地方官員喊出“寧願丟官,也不願撤股”的與中央文件抗衡的口號。中央電視臺2005年12月18日〈焦點訪談〉報道,到12月還發現仍有一些地方在落實國家四部委通知要求上存在一些問題。記者在山西省寧武縣化北屯煤礦了解到,有的參股人員明退暗留,山西省靈石縣南關鎮柏疙瘩煤礦今年9月21號發生了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6名礦工死亡,事故發生後礦領導隱瞞不報,直到20多天以後才被有關部門發現。而記者在採訪中得知,這家民辦煤礦的主要股東竟然是國有企業靈石煤炭運銷公司的負責人。

  讓人們看到很多事情都是這樣的情況:中央有政令不假,但“縣官”不如“縣管”啊,你中央有政策,人家地方有對策,中央可以下達政令制約地方,地方也能夠違法行政對抗中央。事實早已多次證明:只要地方不傻到明目張膽挑釁政令的地步,中央的政令一般是起不到太大作用的。在這一年中,掀起“審計風暴”的李金華,卻在接受央試採訪時黯然落淚;公然點名批評8省市不重視助學貸款的張保慶,卻不得不感嘆“中南海制定的東西有時都出不了中南海”;以環評強硬姿態闖如公眾視線的潘岳,卻只能對“圓明園鋪膜工程”望而興嘆;鐵腕部長李毅中痛斥連連,卻不得不為此起彼伏的礦難忙得焦頭爛額……原因何在?就在於政令不通,就在於地方與中央的巨大博弈。確切地説,在這場博弈中,中央不算最後的勝利者,他們讓中央的政令一次次灰飛煙滅。但卻沒有看到有多少官員因為 “目無政令”被依令追究責任了。

  把官員問責制進行到底!一是要依法行政。《國家公務員法》的頒布實施,使官員問責制有了法制條件。二是要建立起至上而下的監管和問責機制,以至於那些遭受問責的單位及負責人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對官員不認真問責,就是對黨和人民的不負責。對官員的不認真問責,就很難真正建立起負責任的政府。(黃草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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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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