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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com消息(東方時空):
五成五求職者遭遇就業“陷阱”
花樣繁多的就業陷阱
走出校園,步入社會,初涉職場的畢業生來説,在求職的時候最容易遭遇就業陷阱。就業陷阱指的就是用人單位以招聘就業為名義,非法牟利的活動。就業陷阱可謂五花八門,我們進行了一個總結,主要有這麼幾種:
1.試用期陷阱(以試用的名義廉價謀取畢業生的勞動力)
2.收取不合理的各種費用(包括風險押金、培訓費、置裝費、建檔費等)
3.工資陷阱(如假承諾高薪等)
4.智力陷阱(如利用考試無償佔有程序、廣告設計方案等)
不難看出的是,不管是哪種就業陷阱,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用人者其實根本不想用人安排就業,而是利用畢業生求職心切,經驗不足的特點,通過各種手段榨取他們的錢財和勞動力。那麼到底有多大比例的畢業生遭遇過就業陷阱呢?我們和智聯招聘網聯合的網上調查:
1、你是否遇到過招聘陷阱?(12463人參加調查)
A 有 55%
B 沒有 45%
55%的人遇到過就業陷阱,這個比例真是不少,難怪前兩天我們的節目反饋裏,有學生説那現在招工作不但“難”而且“險”。接下來我們就詳細地來看看去年畢業的兩個大學生小汪和小黃的親身經歷。
騙子公司開出優厚條件誘惑求職大學生
汪全街是北京師範大學教育管理專業2006年的應屆畢業生,今年9月初,在國內一家專門發佈招聘信息的網站上,他發現北京一個名為博源偉業的房地産公司正在大規模招聘。更讓他眼前一亮的是,這個公司特意標注沒有工作經驗的應屆畢業生優先。小汪於是給這家公司投了份簡歷,沒想到,小汪很快就收到了公司的面試通知,而更讓他想不到的是,面試不但順利通過,對方還建議他應聘總經理助理的職位,還向他描繪了這個職位的待遇。這個職位不僅上四險,薪酬方面也有規定,如果跟他們簽五年的工作合同,就能給一個北京戶口,還有住房分配。
如此優厚的條件讓小汪對未來充滿希望,他又參加了復試,並再次順利通過而進入試用期,這時,公司領導説正式工作前要先參加為期3天的培訓,要交430元培訓費,先由員工自己墊付,然後公司給報銷。小汪的家鄉是江西上饒的一個國家級貧困縣,430塊錢對小汪來説,是他一個多月的生活費,儘管錢不少,小汪還是按要求交了錢。三天的培訓很快就結束了,拿到了培訓合格證,小汪就開始正式上班了。而正式上班的第二天,公司要求他把事先簽訂的勞動協議書先交上來。小汪當時也詢問為什麼公司有一份協議了還要收他的協議呢?公司的人回復説是需要兩份才行,用完就會歸還給他。
順利得找到了一份待遇優厚的工作,小汪滿心歡喜,按照公司要求,他還要先在基層鍛鍊一個月,做接線生的工作,小汪十分珍惜眼前的機會,工作十分認真努力,一個月很快就過去了,終於到了發第一份薪水的時候了,而這時公司卻消失了。小汪告訴我們,第一個月結束的時候正好趕上十一長假,長假結束後,公司就不見了蹤影。一週之內,小汪又去找了兩次,面對他的仍然是一座空樓。
2個多月後,12月16日下午,記者再次同小汪來到那家公司的原址,北京市海淀區華庭芳園青雲裏6號樓的1801室。而這裡已經換成了另一家名為 的房地産公司。讓人吃驚的是,當小汪以應聘者的名義進入這家公司後,小汪認出來好多這裡的工作人員竟然就是原來那家公司的人。小汪説,這個正在面試的女人,也是當時面試他的人。於是小汪向她提出報銷培訓費和一個月工資的事情。但這個女人説不認識小汪,另一個自稱肖經理的男人聞訊出來,他告訴小汪,公司被別的公司兼併了,當小汪向他們索要培訓費和第一個月的工資時,肖經理則提出要小汪出示協議。但協議早已被收走了,小汪自然拿不出來。當記者離開這家公司的時候,一位大樓物業的工作人員的向我們透露,這一夥人在這裡的幾個月裏,公司一個月換一個名字。
交了培訓費,白幹了一個月的活,走出校園踏入社會,第一次對未來的期望得到卻是欺騙,小汪初次求職就掉進了招聘陷阱,而這樣的事例並非個案,去年北京師範大學畢業的黃鵬也曾經跟小汪一樣,看到了一家房地産公司的網上招聘,投了簡歷,同樣順利地經過了面試、復試,進入試用期,同樣公司也讓他先墊付培訓費。而黃鵬比小汪多了個心眼,在交錢之前,他上網查了一下這家公司,發現這家公司早已上了校園BBS騙子公司的黑名單。
黃鵬是幸運的,看到了這個黑名單。而如果上了黑名單的公司轉眼就能換成了另一家公司,這個黑名單得列多長呢?
小汪和小黃遭遇的這類就業陷阱幾乎都自稱是房地産開發公司,而網上網友自發揭露的黑名單也以這類公司為主,他們往往是在租來的寫字樓裏,墻上挂著營業執照,各個部門一應俱全,而且招人時筆試、面試、復試一個都不少,甚至還主動跟你簽招聘協議,表面上看不出什麼問題,但等你交了培訓費或押金,幹了一段時間後,情況就不同了,極端的是公司人間蒸發無影無蹤,一般的是以業績不達標等理由辭退你,而你要想要回培訓費和工資就難了,一般都是你耗不起也就當吃了啞巴虧。這類就業陷阱,畢業生們最容易上當。其實,國家早有明確規定任何招聘單位以任何名義向求職者收取抵押金、風險金、報名費、培訓費等都屬於非法行為,遇到此類情況就得小心上當了。
借試用期榨取廉價勞動力
這類就業陷阱都是以榨取畢業生的錢財為目的的,而還有一類陷阱是利用試用期索取學生們的廉價勞動力,而這類企業往往還是正規的企業。小胡就遭遇了這類陷阱。
今年23歲的胡曉波,2004年畢業于國內一家名牌大學的生物技術專業,為了找到一個理想的工作,他考過了英語六級和公務員資格證等多個證件,2005年1月份,小胡在網上看到了國內一家大型制藥公司正在招人,因為專業對口,就聯合同班幾位同學給這家公司投了簡歷,沒想到他們很快就得到了面試邀請,小胡和其他六名同學順利通過面試.進入試用期,當時公司口頭告訴他們試用期為2個月。因為這個公司很大,想留在這裡的小胡和其他6名同學儘管沒有簽任何協議還是答應先幹了,盼望通過不懈的努力來爭取這個職位。,試用期的待遇很低,跟正式員工沒法比。而試用期的工作內容也和他們想象得有很大差距。小胡告訴我們,試用期讓他們做些簡單的重復勞動,誰做都可以的,但又是些必須得有人做的工作。當時感覺就是臨時性的。為了能夠順利通過試用期成為正式員工,小胡非常勤奮地完成公司佈置給他的工作,2個月的試用期很快就到了,該到轉正的時候了。但兩個月後也沒人提這事,小胡去向公司領導詢問,領導説對他2個月試用期的工作表現滿意,還要進行全面考察,小胡認為公司可能是真想留下他,於是很痛快得就答應了公司提出的再試用2個月的要求。很快又試用了兩個多月,公司領導找到小胡,説沒有合適的位置,5個多月後被辭退。
與小衚同時進入公司的六名同學也都在被延長3個月的試用期後以各種理由辭退。而在此期間公司也沒有和他們簽訂任何協議與合同。
據了解,利用試用期騙取廉價勞力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試用期結束後以各種理由告訴求職者是不合格的,公司解聘也是無奈之舉;另外一種就是無故延長試用期,説好的2個月,再延長2個月,可幾個月的賣力表現最終換來的還是解聘。
因為試用期的工資、福利待遇和正式錄用後差異較大,而招聘的費用又微乎其微,一些的用人單位就是通過無休止的“試用”來獲得畢業生最廉價的勞動力。
這類陷阱最讓畢業生們無奈應對,無論試用期多長,最後人家解聘你總有理由。而關於試用期長短、待遇一般都是公司企業的口頭承諾,而求職心切的學生也不敢提出簽合同的要求,最後的結果也可想而知。明明知道被騙了白幹了,但打官司也因為沒有證據贏不了。
而如果簽合同還要小心被無故延長。關於試用期國家也有明確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少於6個月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天;勞動合同長于6個月短于1年的,試用期不超過30天;勞動合同長于1年短于2年的,試用期不超過60天。最長不能超過6個月。如果用人單位要求的試用期超過了國家規定的期限,你就要小心了。
遭遇就業陷阱 近五成人選擇忍氣吞聲
雖然就業陷阱五花八門,專騙初涉職場的畢業生,讓人憤恨,但如果你遭遇了就業陷阱會以什麼方式對待呢?
如果遇到招聘陷阱,你會怎麼辦?
A忍氣吞聲,繼續找別的單位 49%
B跟對方申辯 26%
C向有關部門反映 15%
D起訴維權 10%
有55%的人遇到過就業陷阱,49%人選擇了忍氣吞聲,這兩個數據一個説明了問題普遍嚴重,第二説明了解決問題行動很消極,這和大學生初入社會警惕心理不強,造成取證困難有關,我們還是提醒求職的大學生們求職時多長個心眼,杜絕不必要的麻煩。
責編:陳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