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臺辦:台灣駐點記者3個月內可多次往返于兩岸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12月14日 11:16 來源: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12月14日 11:16 來源:
中新網消息: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新聞發言人李維一表示,大陸已將台灣記者的駐點期限延至3個月,並且台灣記者可以多次往返。
在今日(14日)上午舉行的國臺辦例行新聞發佈會上,李維一在回答台灣的提問時做出上述表述。
李維一表示,我們已將台灣駐點記者延長到3個月,在3個月期間,我們和有關部門已經溝通作出了規定,台灣駐點記者可以多次往返。
責編:柳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