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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人士指出:中國的官員問責制正在日趨健全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12月03日 08:43 來源:人民日報
    專題:關注松花江水污染

  人民日報海外版消息:

  官員問責制于2003年非典期間啟動,至今一批官員因失職而丟官

  解振華是中國因環境污染事件被解職的最高級官員。“這充分説明中央對環境保護工作和建設法制政府的高度重視。”全國人大環資委委員蔣承菘對記者説。

  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2日發佈的一份通報稱,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發生後,國家環保總局作為國家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事件重視不夠,對可能産生的嚴重後果估計不足,對這起事件造成的損失負有責任。解振華為此請辭,並獲得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

  “在松花江污染事件發生不久,國務院就免去了環保部門最高官員的職務,這説明,中國的政治制度愈來愈完善,官員問責制越來越健全。”蔣承菘説。

  中國官員問責制于2003年非典期間啟動。包括衛生部部長張文康和北京市市長孟學農兩名省部級高官在內的上千名官員,因隱瞞疫情或防治不力而被查處。非典過後,從中央到地方開始加快推進問責制的制度化。

  2004年2月,在北京市密雲踩踏事故和吉林市中百商廈特大火災中又有一批官員因失職而丟官。當年4月,中石油總經理馬富才因川東鑽探公司特大井噴事故引咎辭職。

  此舉給那些只顧眼前利益,不顧將來發展的官員敲響了警鐘

  蔣承菘指出,過去中國的官員基本上是終身制,如果受到處分也多是由於貪污、腐化等個人問題,因工作失誤受處罰的官員極少,在環保領域更是如此。

  為強化官員的工作責任心,國務院在今年3月印發的《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中明確規定:“行政機關違法或者不當行使職權,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實現權力與責任的統一。依法做到執法有保障、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侵權要賠償。”

  中國的環境保護在一些官員眼中一直是發展中的次要問題。為了所謂政績,一些地方以環境為代價盲目追求GDP增長數字,造成環境日趨惡化,人民的健康受到影響,國家的可持續發展受到嚴重威脅。統計數據表明,目前,中國近1/3的國土被酸雨污染,流經城市的90%以上的河流遭受嚴重污染,3億多農村人口喝不到乾淨的水,大氣污染最嚴重的世界10大城市中,中國佔3座城市,1億多城市居民呼吸不到清潔空氣,1500萬人因此得上支氣管疾病和呼吸道癌症。

  這次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雙苯廠發生爆炸後,約100噸苯類物質流入松花江,造成了江水嚴重污染,沿岸數百萬居民的生活受到影響。目前污染控制工作還在繼續。

  “中央這次迅速查處環保最高官員,給那些只顧眼前利益,不顧將來發展的官員敲響了警鐘。”蔣承菘説。(新華社記者王敬中 田素雷)

責編: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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