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11月19日 08:44 來源:
兩岸民航行業組織協商同意繼續開辦2006年春節包機
新華社北京11月18日電(記者 陳斌華) 國務院臺辦18日舉行記者會,海峽兩岸航空運輸交流委員會副理事長浦照洲在發佈會上説,海峽兩岸航空運輸交流委員會最近與台北市航空運輸商業同業公會,就2006年春節包機相關事宜進行了直接溝通,雙方同意在2005年春節包機的基礎上,繼續開辦2006年春節包機。
浦照洲説,2006年春節包機的主要安排為:
(一)包機時間:自2006年1月20日至2月13日(共25天)。
(二)搭乘對象:除臺商及其眷屬外,擴大至其他往返兩岸持合法有效證件的台灣居民。
(三)飛航地點:大陸方面在原有北京、上海、廣州三點基礎上,增加廈門一點;台灣方面仍維持台北、高雄兩點。
(四)包機承運人:仍為兩岸各6家航空公司。
(五)飛行班次:雙方各執行36個往返班次,總計72個往返班次。
(六)先期準備:雙方執行春節包機的航空公司可派業務、技術人員先期到包機飛航地點進行相關準備,並委託代理的航空公司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七)證照查驗:對飛機的機型登記證、適航證、無線電執照、機組人員的駕駛證和體檢合格證的查驗,仍採取事前處理的辦法,即由雙方授權的公司負責人簽署“攜帶證明書”的方式。
(八)其它事項:有關包機的申請程序、地面代理方式、銷售辦法、飛行航路、機務維修、航前安全檢查、機組人員進出手續,以及各項服務保障等均參照2005年春節包機的做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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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背景:兩岸春節包機
新華社北京11月18日電(記者 陳鍵興)海峽兩岸航空運輸交流委員會最近與台北市航空運輸商業同業公會就2006年兩岸春節包機事宜進行了直接溝通,雙方同意在2005年春節包機的基礎上繼續開辦2006年春節包機。有關安排18日正式對外公佈。
這是繼2003年、2005年之後,兩岸民航行業組織第三次就春節包機達成共識。與上兩次相比,2006年春節包機實現的主要突破包括:搭乘對象由臺商及其眷屬擴大至其他往返兩岸、持合法有效證件的台灣居民;大陸航點在原有的北京、上海、廣州的基礎上,新增廈門一個航點;往返班次有所增加。
兩岸春節包機是在兩岸未能直航的情況下,由臺商和島內一些知名人士于2002年提出的構想,期望借此緩解大陸臺商春節返鄉一票難求、週折輾轉的困難。祖國大陸有關方面隨即給予了積極、務實的推動,面對台灣當局拒絕讓大陸航空公司參與包機的情況,仍以廣大臺商的切身利益為要,以個案處理、特事特辦方式最終促成了2003年首次臺商春節包機的實施。由於台灣當局堅持要求航機須繞停第三地,2003年的春節包機仍中停港澳,只是乘客不換機。此外,當年包機在大陸的航點僅有上海一地。
2004年,由於台灣當局堅持不合理的“單向單程”主張,春節包機未能繼續實施。
2005年1月,在廣大臺商、島內有識之士的強烈呼籲和祖國大陸的務實推動下,第二次的兩岸春節包機成功實施。此次包機得以由兩岸航空公司共同參與、雙方對飛、雙向載客,運力得到充實,大陸民航客機完成了56年來的首次赴臺飛航;包機不必降落港澳,但須飛經香港飛航區,飛行減少了一次起降,提高了安全性,縮短了航程,降低了飛行成本,但真正意義的直航仍未實現;大陸航點除上海外增加了北京、廣州;由於台灣當局堅持包機“只搭乘臺商和眷屬”,在大陸就學及生活的臺生和其他臺胞被排斥在包機乘客之外。
兩岸商定春節包機搭乘對象擴大至持有效證件居民
新華社快訊:經兩岸民航行業組織商定,2006年春節包機將從2006年1月20日至2月13日執飛。搭乘對象除臺商及其眷屬外,擴大至其他持合法有效證件的台灣居民。
責編:唐峰